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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云南大理弥渡县教育体育系统校园招聘5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15 16:12:49

弥渡县教育体育系统2024年校园招聘公告

 

为贯彻落实《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全州校园招聘工作的通知》(大政办通〔2022〕23号)和大理白族自治州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全州教育体育系统2024年校园招聘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相关规定,决定对弥渡县教育体育系统急需紧缺学科教师进行专场招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综合评定、择优聘用的方式,专场招聘一批急需紧缺学科教师。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校园招聘”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50名。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弥渡县教育体育系统2024“校园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对象
 
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法律,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和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要求为18—35周岁(1988年9月23日至2005年9月23日期间出生)。
 
4.往届毕业生均需取得相应的学历毕业证和学位证。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以及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人员;
 
3.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学生(2024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4.现役军人;
 
5.参加“校园招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2019年以来被取消录用资格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以及被认定在各级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时填报虚假信息而被禁考的人员;
 
7.2023年10月10日前未办结辞职手续或未解除聘用合同的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四、报名事宜
 
(一)报名时间
 
2023年9月19日8:00至2023年9月23日18:00。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不接受现场、短信或来电报名。符合本公告报考条件及岗位要求的报考人员,报考时填写《2024年“校园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连同个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2024年应届毕业生凭学校就业推荐表、院校证明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诚信承诺书(附件3)电子版(扫描成PDF格式),以及近期免冠正面半寸彩色证件电子照片(白底,jpg格式)、本人与云南省教育厅签订的《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扫描件、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语文教师岗需达二甲及以上)扫描件打包后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报考单位邮箱(见《公告》第八条),压缩包统一命名为“报考学校+岗位+姓名”。未在规定时间报名并按要求发送的均视为报名无效。
 
对于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用人单位先与其签订就业协议,并承诺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凡不能按期取得教师资格证或资格证审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可根据实际条件,选择适合的一个岗位报考。报考人员对《弥渡县教育体育系统2024年“校园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中有关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有疑问需要咨询的,请在报名前与弥渡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联系。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弥渡县教育体育局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后期的招聘工作。
 
五、招聘程序
 
本次专场招聘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县教育体育局组织,全程在纪检监察部门和人大、政协的监督下进行。
 
(一)专场招聘考核时间。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于2023年9月26日(星期二)到弥渡县第一完全中学参加面试考核。由面试考核组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二)体检。2023年9月27日到弥渡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过程。
 
(三)考察。由弥渡县教育体育局对拟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档案及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调阅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实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四)聘用。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1.属于往届生的,由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2.属2024年应届毕业生的,先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待毕业后再次对其进行考察、公示,考察、公示合格的办理聘用审批手续。用人单位和被聘人员应严格履行聘用协议。凡未按招聘程序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并备案的,人社部门一律不办理相关手续。
 
特别提醒:参加此次“校园招聘”已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协议的拟聘用人员不得再参加后续大理州的各类“公开招聘”。
 
(五)岗位待遇。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一律实行1年试用期。待遇按照国家和省、州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六、招聘纪律
 
(一)报考人员、工作人员和招聘单位须自觉遵守回避规定、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如有违反,按照《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进行处理。
 
(二)招聘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行为,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责任;对不符合招聘条件,填报虚假信息、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出,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七、相关要求
 
(一)本次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照教育主管部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和《研究生专业目录(2022年)》。
 
(二)报名、资格审核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必须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或学位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违规违纪问题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进行严肃处理。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由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予以证明,报名时按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所载专业名称填写。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学厅函﹝2014﹞14号)规定:高等学校颁发的辅修专业证书与学历证书配合使用,一般不单独作为学历证书使用。所以单独的辅修专业证书不能作为“所学专业”的证明材料。
 
(三)报考人员应保持电话畅通,关注网站上发布的相关招聘信息。由于电话号码发生变化或预留电话无法通知到本人的,由本人负责。
 
(四)招聘工作进展情况、有关事宜在弥渡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报考人员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八、联系电话及电子信箱
 
联系电话:办公室:0872-8164960
 
联 系 人:喻老师:13769218898
 
李老师:13988537717
 
李老师:15008757679
 
电子信箱:mdxrszk@163.com
 
QQ群:5484613143
 
特此公告。
 
 
2023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