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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云南德宏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考核招聘紧缺专业学科优秀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11 13:51:51

德宏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考核招聘紧缺专业学科优秀人才公告

 

根据《中共德宏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编制使用通知单》(德机编办准〔2023〕61号)和《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 2024 年教育卫生部门考核招聘紧缺专业学科优秀人才工作方案的通知》《2024年德宏州卫生部门考核招聘紧缺专业学科优秀人才工作方案》(德人社发〔2024〕2号)和《德宏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考核招聘紧缺专业学科优秀人才工作方案》,德宏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紧缺专业学科优秀人才1名。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二、招聘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确保考核结果科学有效;坚持品学兼优的原则,考量学生的医德品质和学业成绩;坚持能力测试和综合素质考核相结合的原则,考量学生的专业能力、学习素养和发展潜力。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普通招生计划一本医学院校(或一本专业)及以上学历2022年、2023年、2024年优秀毕业生,未在编在岗,在校期间总体成绩优异,所学专业必修科目无挂科。
 
(二)应聘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3.德宏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严重违反纪律的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网络报名时间:2024年3月20日起至4月1日上午12:00截止,以“学校+专业+姓名”命名文件及邮件名,发送到电子邮箱332459545@qq.com。
 
2.现场报名2024年4月1日参加云南省2024年医药类高校毕业生昆明医科大学专场招聘会。
 
3.投档要求按顺序扫描以下报名资料——居民身份证、个人基本简历、就业推荐表、在校期间所修学科的成绩单(需有学校公章,在校期间总体成绩优异)、毕业证、学位证(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存为一个WORD或PDF文件(后缀名为.doc或.docx或.pdf),进行网络提交或现场提交。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均可。应聘者须按要求如实填报相关材料,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不全、不实或错误,导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应聘者自行承担后果;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核测评资格者,取消考核测评资格和相关成绩。
 
(二)资格审查根据招聘岗位及要求、招聘原则和投档要求等审查应聘者相关资格和材料。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以电话或信息的方式通知参加考核测评;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核测评组织测评专家组,通过网络或现场对初选的考核对象从所修学科的成绩、获奖情况、学校推荐就业意见、考生对测试病案的分析结果等方面进行测评,并填写《测评表》。测评总分为100分,将考官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求出其余考官的平均分,四舍五入后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即为该考生的最后测评成绩,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80分者不予以聘用。
 
(四)确定拟聘用人员考核测评结束后,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测评情况,按测评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意向协议书》一式三份。
 
(五)资格复审拟聘用人员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及招聘所规定的其他相关证件,到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就业意向协议书自动失效。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开展考察工作,采取实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等方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考察结果作为聘用的主要依据。考察不合格的,不再继续后续的聘用程序。
 
(七)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体检。由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须开展吸毒人员检测排查,一经确认为吸毒人员,不予聘用)。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体检不合格的,不再继续后续的聘用程序。
 
(八)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www.dh.gov.cn/rsj)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经征求州纪委州监委派驻州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意见后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不再继续后续的聘用程序。
 
(九)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5年内不得离开聘用单位),填写《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报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完善相关聘用手续。
 
五、岗位待遇本次招聘的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云南省、德宏州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六、招聘工作纪律
 
(一)考评人员和工作人员要认真贯彻有关政策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条件、严格标准、严格程序,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严格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
 
(三)对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不遵守规定、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对在此次招聘工作中失职、渎职的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部门查处。
 
德宏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4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