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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云南德宏盈江县中小学校教师跨校竞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26 16:12:47

2024年盈江县中小学校教师跨校竞聘公告

 

根据《盈江县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盈江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规定》(2024年5月修改稿)精神,结合盈江县教育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县中小学校开展跨校竞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择优竞聘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竞聘岗位
 
本次跨校竞聘岗位为盈江县第一小学等21所学校124个学科专任教师岗位(详见附件1)。
 
三、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盈江县中小学校(园)在编在岗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的正式教师。
 
(二)身体健康,男性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女性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8月31日)。
 
(三)小学岗位学历要求专科及以上,教师资格证要求小学及以上;初中岗位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教师资格证要求初中及以上;高中岗位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教师资格证要求高中及以上。
 
(四)山区乡镇学校教师到坝区乡镇学校竞聘的,需工作满4年及以上,山区乡镇学校教师到城区学校竞聘的,需工作满5年及以上;坝区乡镇学校教师到城区学校竞聘的,需在坝区乡镇工作满6年及以上;坝区乡镇学校之间跨校竞聘,需工作满3年及以上;城区学校教师到坝区乡镇学校跨校竞聘的,需工作满3年及以上。特岗教师3年服务期不算跨校竞聘工作年限,跨校竞聘工作年限从入编时开始计算。外县调入我县的,需在我县工作满3年及以上方可参加跨校竞聘。
 
城区学校:县第一高级中学、县民族完全中学(含高中部)、县民族初级中学、县第一初级中学、莲花山中学、县民族小学、县第一小学、县第二小学、县第三小学、县第四小学、县第五小学、平原镇中心学校、县幼儿园。坝区乡镇学校:新城乡中小学、旧城镇中小学、弄璋镇中小学、太平镇中小学。山区乡镇学校:城区学校和坝区乡镇学校以外的学校。
 
(五)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岗位要取得相应教师资格或全日制学历毕业专业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方可参加报名;除音乐、体育、美术及信息技术岗位外,其他岗位需近六年内任教学科有两年及以上与竞聘岗位学科一致方可报名;初中、小学岗位不能交叉竞聘(除油松岭中小学、铜壁关中小学及九年一贯制学校以外)。
 
(六)根据报考情况,取近三年学年末全县统一水平测试成绩(成绩计算办法详见附件),若近三年成绩出现空缺的,逐年往前推算三年,根据教学成绩分加教龄分加班主任分的综合得分排名,按岗位数1:3比例确定进入教学技能测试。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岗位,不受报考人数限制,其他学科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数的比例达不到1:3的,报名人员均进入教学技能测试。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跨校竞聘。
 
1.受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解除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近五年(2019年以来)因违反师德师风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近三年(2021年以来)因违反相关纪律和规定受到岗位调整、诫勉问责等组织处理及有违反其他师德师风行为的。
 
3.有其他违纪违法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视情节而定。
 
四、竞聘方式
 
以教学技能测试、教学成绩、教龄、班主任年限量化相结合。
 
五、竞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31日至8月1日8:00-11:30,14:30-17:30。
 
2.报名地点:盈江县教体局三楼会议室。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近三年年终考核证明复印件、《2024年盈江县中小学校教师跨校竞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2024年盈江县中小学校教师跨校竞聘个人教学成绩表》(附件3)。
 
(二)资格审查
 
由盈江县跨校竞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教学技能测试
 
1.教学技能测试。采用说课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占总成绩的60%(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专业教师教学技能测试占100%)。
 
2.说课教材
 
(1)小学体育教师岗位使用八年级全一册《体育与健康》现行教材内容进行说课。其余小学学科教师岗位使用四年级下册现行教材内容进行说课。
 
(2)初中体育教师岗位使用八年级全一册《体育与健康》现行教材内容进行说课,初中化学教师岗位使用九年级下册《化学》现行教材内容进行说课,信息技术岗位使用八年级第十一册《信息技术》现行教材内容进行说课,其余初中学科教师岗位使用八年级下册现行教材内容进行说课。
 
(3)高中历史教师岗位使用高二年级上册现行教材内容进行说课。
 
3.测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8月16日
 
地点:盈江县第一高级中学
 
复审合格后进入教学技能测试的教师,请于2024年8月13日7:30携带本人身份证到盈江县第一高级中学阶梯教室报到,不按时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得参加教学技能测试。
 
(四)成绩计算
 
1.总成绩。音、体、美、信息技术岗位总成绩=教学技能测试成绩分+教龄分+班主任分,其他岗位总成绩=教学技能测试成绩分*60%+近三年教学成绩平均分*40%+教龄分+班主任分。
 
2.教学成绩。近三年学年末全县统一水平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即2022年7月、2023年7月、2024年7月三次统一水平测试成绩(成绩计算办法详见附件4)。按“岗位优先,年份最近”原则使用成绩,近六年内有所报岗位学科三年及以上成绩的,取最近的三次学科成绩;无三次所报岗位学科教学成绩的,先取所报岗位学科成绩,后取最近年份的其它学科成绩补充。同一学年有跨年级、跨学科现象的,按“岗位优先”原则取平均分。近六年无三次统测成绩的,无教学成绩分。
 
3.教龄加分。在山区乡镇学校任教一年的在总分上加0.3分,以此累计加分;在坝区乡镇学校任教一年的在总分上加0.2分,以此累计加分;交流到县直学校和平原镇辖区内学校任教一年的在总分上加0.1分,以此累计加分。
 
报考人员为县外调入盈江县的,教龄分按到盈江任教起始时间计算;曾到城区学校、坝区学校、山区学校交流的,教龄分按实际在岗学校计算;抽调到县教体局的,教龄分按城区学校类别计算;特岗教师三年服务期计入教龄分年限范围;抽调到教育系统外单位的,抽调期间不计教龄分。城区学校、坝区学校、山区学校按上述第三条第四款中的内容界定。教龄分年限计算截止到2024年8月31日,不满周年的不计入计算范围,一年内同时在不同类别学校任教的,按分值低的学校类别计算。
 
4.班主任分。班主任工作年限一年加0.2分,未满一周年的不加分。
 
(五)确定拟聘人员
 
1.根据总成绩按各学科岗位数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聘教师。报名人数与岗位数相等的,拟聘人员综合成绩分不低于其他聘用岗位的最低分。
 
2.若总成绩相同,优先聘用学历高的;若学历仍相同,优先聘用全日制学历毕业的;若同是全日制学历的,优先聘用教龄较长的;若教龄相同,则优先聘用年龄较大的。以上办法仍不能确定的,采取再次进行教学技能测试的方法确定。
 
(六)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盈江县教育体育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人员递补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跨校竞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1.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提供的信息资料、经历、证明证件等失真的,拟聘人员放弃聘用的,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2.跨校竞聘所设岗位拟聘人员确定后,若设岗学校有教师参加跨校竞聘聘入其他学校出现空岗的,在竞聘本校同岗位的教师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八)聘任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岗位表中的职称聘任办理聘任手续(县直学校全部聘任在初称岗位,其他学校根据空岗情况由学校按规定聘任)。
 
六、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只能选择1个岗位,不能多报或重报,报名期间不调整岗位。
 
(二)报考人员的任教时间(教龄)按周年计算,从起始时间(参加工作起薪当月)至2024年8月31日止。
 
(三)对自愿到山区乡镇学校任教5年及以上且考核合格的城区学校优秀骨干教师,次年开始可申报高级教师,服务期满,可根据本人意愿回原学校聘任或留在山区乡镇学校聘任。自愿到山区乡镇学校任教和因夫妻分居、照顾父母需在山区乡镇学校之间调整任教,并且满足跨校竞聘年限的,于2024年8月9日前将申请书递交至县教体局人事股,逾期不受理。
 
(四)对故意扰乱跨校竞聘工作秩序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两年内不得参加跨校竞聘,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七、未尽事宜由盈江县跨校竞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