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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云南德宏州事业单位招聘教师144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16 11:36:37

  2023年德宏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已发布,本次共招录144人,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28日9:00至4月1日18:00,笔试时间为2023年5月7日(星期日),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笔试复习课程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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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击进入:报名入口(3月28日9:00至4月1日18:00)

 

2023年德宏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经德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3年德宏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2023年全州计划公开招聘教师144人。招聘的具体岗位、条件、要求等详见岗位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其中:2023年毕业的非在职硕士及以上学历人员18至40周岁,其他人员18至3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2023年3月28日。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3.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4.具有所设岗位的学历要求,并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除学前教学岗位外,持有教师资格证可以报考本级及其以下等级的各类学校教师岗位(其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与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可相互通用)。如有教师资格证填写任教学科不明确的则以毕业证所填写专业为准。

 

  5.报考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岗位的考生,持有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填写的专业学科必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学科一致(若所学专业学科难以划分的,以教师资格证任教专业学科为准)。报考幼儿园幼儿教学岗位必须取得学前教育毕业证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幼儿教师资格证、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以后办理辞职手续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含试用期)。

 

  3.2018年以来在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严重违反纪律的人员。

 

  4.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含试用期)。

 

  5.在服务期的特岗教师不得参加普通岗位的报名。

 

  6.参加2023年德宏州事业单位考核招聘(教育卫生部门选优、引进研究生)已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的毕业生。

 

  7.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程序及资格初审

 

  2023年德宏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统一在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网络报名。

 

  (一)报名方式

 

  此次公开招聘不接受现场、短信或来电报名。报考人员按以下流程进行报名:登陆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www.dh.gov.cn/rsj)→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注册信息→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电子照片→填写报名信息→仔细核对报名信息并确认后提交审核→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网上缴费→缴费成功→打印准考证。

 

  (二)时间安排

 

  1.提交报名申请时间:

 

  2023年3月28日9:00至4月1日18:00;

 

  2.资格审核时间:

 

  2023年3月28日9:00至4月2日18:00;

 

  3.网上缴费时间:

 

  2023年3月29日9:00至4月3日24:00;

 

  4.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3年5月1日9:00至5月7日10:30。

 

  5.笔试时间:

 

  2023年5月7日(星期日)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两场考试连续进行,中途不休息。

 

  (三)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资格审核由德宏州、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采用计算机审核与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计算机根据报考人员信息对照岗位需求判定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报名条件,但不对信息真实性进行验证,凡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计算机无法判定时(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填写为“未纳入专业目录中专业”、“相近专业”或“具备岗位要求的相关资质”等),报考人员可提交审核单位进行人工审核,审核单位在24小时内完成审核;对于把握不准的资格审核方面的问题(如:专业等),可直接联系审核单位咨询。报考人员务必根据提交报考申请时限及资格初审时间安排,及时提交报考申请。

 

  人工审核的权限为州、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报名时限内仍未审核的报考人员,请直接联系相关审核单位。

 

  请报考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其报名信息不允许做任何修改。凡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负责。

 

  (四)网上缴费和准考证打印

 

  1.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后,须于2023年4月3日24:00前完成交费。相关费用按照云南省发改委、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50元每科收取。

 

  2.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须于2023年5月7日10:30前登陆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www.dh.gov.cn/rsj)打印准考证。

 

  (五)招聘计划裁减

 

  报考学历条件为“本科及以上”的岗位或专业条件只设到专业类的岗位,不受报考比例限制,其他岗位拟聘人数与报名交费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及以上方能开考,未达到1:3的,取消招聘岗位或相应递减招聘人数。部分岗位开考比例有变化的以岗位计划表为准。未开考岗位考生报名费将在报名结束,清帐完毕后,从原缴费渠道退还。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一律不予退费。

 

  招聘计划裁减公告将及时在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www.dh.gov.cn/rsj)进行公布。

 

  (六)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报考人员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本次考试资格;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者,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3.岗位专业条件设置参照《教育部专业目录》(以下简称教育部目录)执行。报考人员报名时,请对照教育部目录中的专业,按照岗位表设置要求,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报名。

 

  报考人员在选择岗位时,应首先在教育部目录中查找所学专业(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查找。若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包含专业方向的说明,不能将专业方向作为所学专业,只能将括号前的部分作为所学专业,学位专业名称与毕业证专业名称不一致的情况较为常见,报名及审核专业时是以毕业证专业名称为评判依据,学位证不作为对专业的审核或评判依据;若所学专业与专业指导目录中专业仅有“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的不同,或者仅有1个“学”字的差别的,可视为同一专业;连接词的互换视为同一专业,如“及”换成“与”视为同一专业,但连接词增减不视为同一专业,如“计算机及信息管理”、“计算机与信息管理”可视为同一专业,但“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与信息管理”不能视为同一专业;报考专业中若出现音同字不同的视为相同,如“侦察”与“侦查”)的所属目录,依此判定所学专业是否满足岗位要求。若所学专业在教育部目录中同时从属于不同的目录,可以以任意一种从属报名;若所学专业未在专业指导目录中,先咨询报名资格审核部门,若满足要求,报名时“所学专业”栏选择“其他…”,并在随后“未纳入目录的专业名称”栏填写自己的所学专业,提交进行人工审核。若原本需要人工审核的报考人员在人工审核结果返回前改报其他岗位,并通过了计算机审核,报名系统将以计算机审核结果为准。

 

  若报名信息与所持证件资料不相符合,则属填报虚假信息,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4.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详细填写家庭地址及联系电话,并保证电话畅通,资格复审、技能测试、体检考察时电话联系不上视为报考人员自动放弃。

 

  六、招聘程序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报名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名人员需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35日内,在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www.dh.gov.cn/rsj)公布。

 

  本次笔试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大纲》(2022版)执行,试题类别为中小学教师类(D类),分别对应“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的考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测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为150分,占笔试成绩的50%;《综合应用能力》满分为150分,占笔试成绩的50%。

 

  参加云南省第十四届运动会及以后获奖运动员加分记入笔试成绩。德宏籍生源,代表德宏队参赛,在云南省运会(青少年组)获得单项金牌和集体项目第一名成绩的运动员(大专及以上学历),加照顾分5分,计入文化考试(笔试)总分,获银牌和集体项目第二名成绩的运动员加照顾分3分,计入文化考试(笔试)总分,获铜牌和集体项目第三名成绩的运动员加照顾分2分,计入文化考试(笔试)总分;德宏籍生源,云南省第十四届运动会及以后取得国家一级及以上运动员资格证书的运动员,加照顾分2分,计入文化考试(笔试)总分;同时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按最高一项加分,不累计加分。

 

  (二)专业教学技能测试

 

  专业教学技能测试,由州、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体育局与用人单位研究确定测试方案后,在笔试结束后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专业教学技能测试人员比例为1:3,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的人员按“(笔试总成绩÷笔试总分×100)×50%+运动员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1.进行专业教学技能测试,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3人时,按实际人数进行专业教学技能测试。

 

  2.专业教学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占总分的50%。

 

  3.专业教学技能测试采用说课方式进行。

 

  4.专业教学技能测试成绩未达到70分的不予聘用。

 

  5.专业教学技能测试要求及时间安排请考生关注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网址:www.dh.gov.cn/rsj)。

 

  (三)综合成绩计算

 

  1.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总分×100×50%+运动员加分)+专业教学技能测试×50%〕+加分。

 

  2.笔试总成绩、专业教学技能测试总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是对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与岗位条件是否相符进行对比核实。资格复审时根据岗位要求,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含“学信网”打印的本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认证处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证及相关资格证原件,岗位要求为德宏户籍或德宏生源的需提供户籍证明或生源地学籍证明材料的原件,符合加分条件的需提供加分证明的原件,如不能提供证件原件也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不得参与后续招聘程序。报考州直部门岗位的报考人员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州教育体育等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复审,报考各县(市)岗位的报考人员由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市)教育体育等部门在规定时间和地点组织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若有资格不符的人员,取消该人员进入后续招聘环节资格,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按该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体检

 

  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须开展吸毒人员检测排查,一经确认为吸毒人员,不予聘用)。体检不合格的报考人员,不再继续后续的聘用程序,并在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跨年不再递补。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列入考察对象。

 

  (六)考察

 

  考察主要针对拟聘用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www.dh.gov.cn/rsj)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经征求州纪委州监委派驻州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意见后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八)聘用

 

  拟聘用的新聘人员,应填写《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一式二份,经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报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办理聘用手续。

 

  七、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和云南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八、其他

 

  (一)德宏州(德宏户籍或德宏生源)五种世居少数民族(傣族、景颇族、傈僳族、阿昌族、德昂族)加照顾分5分,计入总分(综合成绩)。

 

  (二)《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烈士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加照顾分5分,计入总分(综合成绩)。但报考人员需持烈士证书及户口证明(需证明与烈士间的关系)至报名地点审核合格后,方能确定加分。

 

  (三)同时符合上述(一)(二)加分条件的,按最高一项加分,不累计加分。

 

  (四)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以专业教学技能测试成绩高的优先进入体检、考察程序;若专业教学技能测试成绩仍然相同,退役军人优先进入体检、考察程序;若同为退役军人或均不是退役军人,德宏州(德宏户籍或德宏生源)五种世居少数民族报考人员优先进入体检、考察程序;德宏州(德宏户籍或德宏生源)五种世居少数民族报考人员考试成绩相同时,优先进入体检、考察程序的顺序为德昂族、阿昌族、傈僳族、景颇族、傣族;属于同一民族的报考人员考试成绩相同时,以学历高的优先进入体检、考察程序,若学历仍相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的优先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五)若按上述规定仍无法确定的,由中共德宏州委组织部、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研究确定。

 

  (六)截止2023年3月28日在德宏州服务期满1年及以上的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可按德宏籍生源对待。

 

  (七)户籍以公告发布之日前户口所在地为准。

 

  (八)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正式报名前,招聘计划或有细微调整,请各位报考人员在正式报名前下载最新的招聘计划,对照岗位要求选择适合自己的岗位。

 

  (九)公开招聘的有关信息通过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发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各报考人员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上当受骗。

 

  (十)招聘单位和考试机构对公开招聘过程中一切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请报考人员务必认真学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务必诚信参加报名考试,否则,不但影响报考人员本次考试结果和个人的诚信档案,还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本公告所附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行承担。

 

  九、招聘纪律

 

  1.严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

 

  2.遵守考试纪律和工作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3.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与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

 

  咨询电话:

 

  0692-2122111(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692-2131106(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692-4151725(瑞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692-7178730(陇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692-8180638(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692-6161420(梁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692-2217212

 

[附件1:2023年德宏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

[附件2:教育部专业目录]

[附件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

中共德宏州委组织部 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