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财政局关于公开招聘临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和金融管理,经研究决定,陇川县财政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临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县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办公室业务岗位2名,男女不限。公开招聘的人员不列入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由陇川县财政局和受聘人员建立用工关系,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三、招聘对象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二)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工作能力要求。
(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能熟练使用各类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文字处理能力、计算机操作、公文写作等业务能力,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年龄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五)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严重失信人员,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公开报名。
1.由陇川县财政局在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告。
2.报名时间:2023年3月16日至3月23日。
3.报名地点:陇川县财政局办公室。
(二)资格审查。由陇川县财政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及《陇川县财政局临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自行从陇川县财政局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填写),至报名地点进行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和电话报名。报名与整个聘用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必须一致。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一旦发现不符合公开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参聘资格。
(三)确定人选及聘用。
1.初审和面试。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初步审查,进行面试,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局党组会研究同意,办理聘用手续。
2.聘用及管理。新聘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三年一签,正式聘用后至少在岗2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受聘人员自试用期结束之日起即与单位终止聘用关系。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如不胜任工作岗位或严重违反陇川县财政局规章制度、有违规违纪行为或严重违反劳动合同行为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陇川县财政局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情况决定是否续签。不予续签的,自动解除劳动合同。
(四)工资及相关待遇。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签订劳动合同后工资为约3500元/月(基本工资1800元,绩效工资700元,五险约1000元),社会保险参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个人部分自行承担。
五、其他
具体详情请致电或到陇川县财政局办公室咨询
联系人:段建光
办公电话:0692-7173146
办公地址:陇川县章凤镇同心路34号
陇川县财政局
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