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医院2023年第一批次编制外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为保障医疗安全,提高服务质量,根据医院发展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招聘第一批次编制外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德宏州人民医院2023年招聘第一批次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三、基本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热爱医疗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胜任本职工作。
(三)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以身份证为准),招聘年龄为35周岁以下(报名之月起计算,即1988年5月31日以后出生者)。
四、报名安排
(一)报名时间:2023年5月29日——6月6日(工作日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8:00)。
(二)报名地点:德宏州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科(芒市勇罕街13号,六号楼二楼201室),联系电话:0692-2139066。
(三)报名方式:德宏州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科现场报名。
(四)报名时需提交材料:①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②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各1份;③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④本人近期免冠白底一寸彩照两张;⑤《德宏州人民医院求职登记表》1份(自行下载附件打印后本人填写)。以上复印件均需带原件进行审核。
五、准考证领取时间
2023年6月8日下午14:30-18:00到医院人力资源科领取准考证,未来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考试。
六、招聘程序及方法
此次招聘全程由医院纪检监察室负责监督。
(一)护士与助理护士岗位:为在本院从事就业见习护理岗位一年以上(目前仍在岗)工作人员。按理论考试成绩,从高分男生、女生分开排名顺延录用。
(二)眼科技师、药剂师、检验技师、摄片员、康复技师岗位: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两项得分之和为综合成绩。
(三)其余岗位:经人力资源科初审合格人员,到各相对应科室进行实际工作能力、服务能力考核评分1-2周,考核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两项得分之和为综合成绩。
(四)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以下者不予以录用。
(五)加分项目:考核总成绩上加分
本州五种世居少数民族(以身份证为准)加2分。
(六)考试时间、地点
1.时间:2023年6月9日上午8:30—10:30
2.地点:医院门诊六楼教室
3.考试内容:各相关专业理论知识,不指定考试用书。
4.考生准备用物:需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
5.要求:考生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严格核查身份证,按编号入座,遵守考场纪律,作弊者当场抽卷,取消考试资格。迟到30分钟者,不得进入考场,取消考试资格。
(七)面试
根据岗位录取人数、笔试成绩和实际考核成绩由高往低按照1:2比例录取进入面试
1.时间:2023年6月10日-21日期间完成,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2.地点:(1)候考区:德宏州人民医院六号楼四楼会议室
(2)面试区:德宏州人民医院六号楼五楼会议室
3.规则及要求
(1)参加面试考生提前15分钟进入候考区,迟到者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考生关闭通讯设备并交候考工作人员保管,面试结束后交还考生。
(3)面试前考生进行抽签,按抽签序号依次进入面试区进行面试,严禁换签。
(4)考生应试时只报抽签序号,不报姓名。
(5)面试采取专家提问,考生坐答形式进行。每人面试限五分钟以内。
(6)面试期间严禁各考区的考生之间、考生与考官之间、考生与外界之间联系。
七、确定聘用人员
(一)经过各方面素质考核,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排名,按照学历高者优先的原则录取。
(二)综合成绩及拟聘用结果面向社会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三)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符合德宏州公务员体检标准给予录用,如体检不合格,在同一专业考生中按照总成绩由高至低的原则递补,体检合格者给予试用一个月,按不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四)已有工作单位者在聘用时需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合同书证明材料。
(五)试用满一个月后,由科室根据本人工作表现写出书面意见报医院人力资源科,并经医院领导班子研究,能胜任工作的人员正式签订《云南省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单位的工作岗位安排。聘用人员自行解决住房问题。
八、相关待遇
具体薪资待遇按不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并根据医院管理规定执行,按国家规定缴纳相关“五险”待遇。
附件:
附件1:德宏州人民医院2023年招聘第一批次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docx
德宏州人民医院
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