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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云南迪庆州财政局遴选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1-08-20 16:44:09

迪庆州财政局2021年公开遴选事业编制人员的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迪庆州财政局公开遴选1名事业编制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人数及职位

遴选人数:迪庆州财政局事业编制人员1名。

职位:具体职位详见《迪庆州财政局2021年公开遴选事业编制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遴选范围

迪庆州在编在岗的事业编制人员(不包括工勤编制人员)。

三、遴选的资格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实绩突出;

2.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学历及专业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会计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学历可放宽为大专学历;

4.年龄要求: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81年8月30日以后出生);

5.工作年限要求:具有两年及以上在我州各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工作(含试用期)经历,且在现单位工作满1年以上,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年度考核为“不定等次”的,如按期转正本次报名视为合格);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遴选报名:

1.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处分期的,被公安机关给予行政拘留处罚尚在处罚期的;

2.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按照国家和省、州有关规定,招录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被法院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具体职位要求

除以上资格条件外,遴选职位要求详见《迪庆州财政局2021年公开遴选事业编制人员职位表》(附件1)。

四、遴选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经历业绩评价、考察与体检、确定拟遴选人员、公示、办理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2021年8月20日至30日,在迪庆财政局门户网站发布遴选事业编制人员的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此次报考不收取报名费。报名和资格审查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财政局组织实施。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31日(星期二),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受理;

2.报名地点:迪庆州财政局(香格里拉市建塘镇长征大道34号);

3.报名方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同时遴选单位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审查合格者才具有参加笔试、面试等遴选后续环节的资格。

4.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迪庆州财政局2021年公开遴选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1式2份(此表请从迪庆州人民政府财政局门户网站下载,表格上粘贴个人照片,报名资格审核后,考生、资格审核单位各执一份);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和录用文件复印件1份,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按干部管理权限经本人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确认后加盖公章;

(4)历年年度考核情况,按干管权限由人事部门出具;

(5)《迪庆州财政局2021年度公开遴选事业编制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1份;

(6)个人近期免冠一寸白底照(背面须注明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2张及电子版照片。

5.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人数与遴选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面试人选与遴选人数的比例一般为3:1。因报考人数不足开考比例被取消遴选计划而不能参加考试的由州财政局办公室电话通知考生,不再另行公布。

(2)报名期间,考生如有疑问请向迪庆州财政局办公室咨询。

6.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可于9月10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内到迪庆州财政局资产管理科领取。

7.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和经历业绩评价组成。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30%+经历业绩评价×20%。笔试、面试和经历业绩评价采取百分制计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

(1)笔试

笔试由州考试中心同州财政局统一组织实施,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应具备的会计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不指定命题范围,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复习用书。

笔试时间为9月16日(星期四)上午9:30—11:30。笔试地点在迪庆州财政局五楼电教室,报名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报名表准时参加笔试,开考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入场考试。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在迪庆州财政局门户网站公布。

(2)面试

面试由州考试中心、州财政局组织,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州财政局根据笔试成绩排名,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合格线为70分,达不到面试合格线的报名人员不得进入后续程序。若遇面试人员放弃的,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底顺序依次递补。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由迪庆州财政局办公室电话通知报考人员。

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笔试、面试成绩之和(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30%),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参加经历业绩评价。

(3)经历业绩评价

根据笔试及面试相加的综合成绩排名,以1:2比例进行经历业绩评价,经历业绩评价主要评价报考人员的学习和工作经历、工作实绩、奖励情况、职位匹配程度等。

8.考察与体检

考察工作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情况。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职位遴选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考察。

体检由州财政局组织体检人员到州事业人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事业人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若出现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从报考该职位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9.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按照职位要求和干部管理权限,根据综合成绩、考察和体检结果,集体讨论决定拟任职人员,并在迪庆州财政局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五、相关工作纪律

(一)参加公开遴选相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开遴选相关规定、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及公告要求,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确保遴选工作依法依纪、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实施;

(二)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并确保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因报名信息填报有误影响遴选结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凡弄虚作假和违纪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取消遴选资格,并记入本人档案;

(三)遴选期间,请报考人员主动关注迪庆州财政局门户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保证报考时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阅或通讯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相关表格均从上述网站下载。

(四)做好疫情防控

1.参加考试的人员须考前3天提前申领“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于考前48小时内进行核酸检测,并做好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有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州财政局。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到过国内高风险地区参加考试的人员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提供7天有效居家隔离观察证明,并进行至少4次核酸检测,解除隔离后凭解除隔离证明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可参加考试。到过国内中风险地区参加考试的人员须提供3天内2次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参加考试人员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的密切接触者,或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新冠肺炎可能的发热者,不得参加笔试。

4.考试前,参加考试人员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参加考试人员进入考点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信息,出具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

(1)“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结果为阴性的可进入普通考场参加考试。体温异常(>37.3℃)由驻点医疗防疫人员初步排查,可排除疑似新冠肺炎的,经询问个人身体状况,能坚持考试者,由工作人员引导至备用考场进行笔试。

(2)“云南健康码”为黄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到过国内中风险地区的城市的参加考试人员,须提供考试前3天内2次(每次间隔不低于24小时)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普通考场参加考试,未提供证明的参加考试人员不得进入考点。体温异常(>37.3℃)由驻点医疗防疫人员初步排查,可排除疑似新冠肺炎的参加考试人员,经询问个人身体状况,能坚持考试者,由工作人员引导至备用考场进行笔试。

(3)近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参加考试人员,须提供14天有效的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和7天有效居家隔离观察证明、考试前3天内2次(每次间隔不低于24小时)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普通考场参加考试,未提供证明的参加考试人员不得进入考点。体温异常(37.3℃)由驻点医疗防疫人员初步排查,可排除疑似新冠肺炎的参加考试人员经询问个人身体状况,能坚持考试者,由工作人员引导至备用考场进行考试。

(4)“云南健康码”为红码的参加考试人员不得进入考点。

(5)身体有其他异常情况的参加考试人员,须配合驻点医疗防疫人员做好健康风险研判,经驻点医疗防疫人员现场排査,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的,一律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院就诊排查。

5.对考前或考试过程中出现身体状况异常,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由驻点医疗防疫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考试条件的参加考试人员转移至备用考场考试。对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的,一律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院就诊排查。

6.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密切关注全国和周边国家疫情,针对考前可能出现的局地疫情和新增高、中风险地区的情况,应及时将有关信息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通报,共同研究应对举措,采取妥善措施,做好应急处置,在严密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保障到过疫情高、中风险地区的人员参加考试的权益。

注:

1.报名期间,考生如有疑问请直接向迪庆州财政局咨询,联系电话:0887-8288970 ,监督单位及电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87-8226003,举报单位及电话:驻州财政局纪检组 :0887-8222008。

2.学历性质、基层工作经历等未尽事宜均参照2021年事业人员考试录用相关政策规定。

迪庆州财政局

2021年8月20日

附件1:职位表.xls

附件2:报名表.docx

附件3:报考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4:工作经历业绩评价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