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聘用制司法辅警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迪庆州中级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和聘用制司法辅警,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迪庆中院计划招聘5名聘用制书记员、1名聘用制司法辅警。招聘计划详见《迪庆州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公开招聘聘用制干警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宪法、法律;
3.年满18周岁;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
7.迪庆户籍;
8.聘用制司法辅警岗位限男性,双眼裸视力均在0.8及以上,无色盲、色弱。体型端正,身高170厘米以上;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除上述条件外,报考人员还应当符合《岗位表》中各招聘岗位设置的其他招录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2.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系统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聘用制司法辅警情形的。
(三)聘用制司法辅警岗位优先招录退伍军人。
三、有关待遇
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工资为2400元(不缴纳“五险一金”)。转正后,工资为每月4900元(含“五险一金”)。
四、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6月1日至6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周末除外)
报名地点:迪庆州香格里拉市建塘镇康珠大道8号迪庆州中级人民法院五楼政治部人事管理科。
需提交材料:1、《迪庆州中级人民法院聘用制干警报名表》,标准像可张贴或彩打,一人限报一个岗位;2、需带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本、退伍军人证原件,同时提交复印件一式2份;
(二)考试
1.聘用制书记员考试:将组织笔试、岗位技能测试、面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笔试成绩排名人数1:6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岗位技能测试人员。岗位技能测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和岗位技能测试成绩合成的成绩,按1:4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结束后,应当场公布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人员综合成绩根据3:3:4比例确定,总分为100分,即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岗位技能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各类成绩折算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程序。综合成绩出现相等的,以面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高低顺序进入后续环节。录用按照综合成绩排名1:2的比例开展,除被录用的考生外,已参加此次笔试、岗位技能测试、面试的考生将按照综合成绩排名在迪庆中院聘用制书记员空缺时适时进行递补录用。
2.聘用制司法辅警考试:将组织笔试、体能测试、面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进入体能测试人员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笔试成绩排名人数1:6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素质测试项目和标准》执行,体能测试不组织补测,考试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排名1:4的比例进入面试。报考人员综合成绩根据4:6比例确定,总分为100分,即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各类成绩折算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程序。综合成绩出现相等的,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进入后续环节。录用按照综合成绩排名1:2的比例开展,除被录用的考生外,已参加此次笔试、体能测试、面试的考生将按照综合成绩排名在迪庆中院聘用制司法辅警空缺时适时进行递补录用。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排名,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由迪庆中院组织,且必须在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四)考察
考察由迪庆中院组织实施。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五)公示和聘用
在综合成绩基础上,结合体检、考察情况,研究提出拟聘用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体检、考察、公示阶段出现不合格或者放弃情况的,将进行递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签订劳动合同;公示期内有反映且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五、其他事宜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2.招聘工作期间,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招聘工作信息,保持联络电话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3.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4.本公告如有变动,以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
5.为保证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迪庆州中级人民法院督察室对招聘工作全程监督。
6.咨询电话:0887-8233038
附件:
1.《迪庆州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公开招聘聘用制干警岗位表》
迪庆州中级人民法院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