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自市2024年公开选调市外教师公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蒙自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调配的通知》(蒙组联发〔2022〕4号)和《关于印发蒙自市市外调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蒙组联发〔2022〕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和编制实际情况,决定面向市外公开选调18名教师充实我市教师队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
蒙自市外公立学校在职在编在岗教师。
(二)选调条件
1.思想端正,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师德良好,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教育教学成绩突出。
2.专业对口,且具有全日制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3.具有与选调岗位学科一致、对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4.具有5年(特岗教师8年)及以上任教经历,即2018年9月(特岗教师2015年9月)及以前参加工作,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
5.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24日以后出生)。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全日制研究生及其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3年6月24日以后出生)。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考试调动人选。
(1)与原工作单位签有服务期限合同且未满服务年限的。
(2)身体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的。
(3)近五年来,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其他有损教师形象和声誉现象,或受到过党政纪处分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岗位
选调岗位信息详见《蒙自市2024年公开选调市外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4年6月25日8:00至6月28日18:00。
(二)报名方式:本次选调教师实行网络报名,符合条件人员在规定报名时间内上传《蒙自市2024年公开选调市外教师报名表》(附件2)(PDF文件)和《蒙自市2024年公开选调市外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3)至邮箱790343813@qq.com,逾期不再受理,邮件标题固定格式为:“岗位代码+姓名”。
四、选调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和业绩评价的方式进行。不设开考比例。综合成绩(结果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业绩评价成绩×20%。
五、选调程序
(一)资格审查
由蒙自市教育体育局按照选调公告和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方可参加笔试。
1.时间:2024年6月29日8:30-11:30。
2.地点:蒙自市教育体育局
3.审查材料:符合报考条件的教师提供以下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按以下顺序装订):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学历认证报告
(3)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
(4)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
(5)《蒙自市2024年公开选调市外教师报名表》(附件2)。
(6)放宽年龄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笔试
1.时间:2024年6月29日15:00-17:00。
2.地点:蒙自市第三中学。
3.笔试内容为报考岗位学科专业知识,分值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报名人数未满3人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公示在考生微信群(考生在资格审查时加入)。
(三)面试
1.时间:2024年6月30日。
2.地点:蒙自市第三中学。
3.面试方式为讲课,分值为100分。考生抽签确定课题,备课40分钟,讲课10分钟。
4.考生须于2024年6月30日上午8:30到蒙自市第三中学报告厅报到集中,8:45未报到集中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8:45按面试分组抽签确定面试顺序,9:00开始面试。
5.面试成绩8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考察。面试成绩公示在考生微信群。
(四)业绩评价
对进入面试的人选进行业绩评价,分值为100分。根据考生提供的工作业绩、教学成绩、奖惩情况等相关资料,采用实地走访、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评价。综合成绩公示在“蒙自教体”微信公众号。
(五)考察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考察人员,若成绩并列时,则并列进入考察,从考生德才表现、遵纪守法、廉洁情况等进行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名单。若考察不合格,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体检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调入人选名单。考生自行到蒙自市人民医院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调入人选。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体检的,可从同岗位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调动
通过体检结果确定的拟调入人选名单,经蒙自市教育体育局党组研究,报市外人员调入联席会同意后办理调动手续。
六、相关要求
因蒙自市教师紧缺,报名者需经任教学校、县市主管部门同意报考并给予办理调动方可参加选调报名,确保8月底能到岗,否则不予受理。
七、纪律与监督
(一)选调工作自觉接受市人大、市政协等部门的监督,确保选调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对违反选调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选调工作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公开选调实行回避制度。选调学校主要领导和从事选调工作的人员在选调工作过程中,与报考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选调公正的,应主动报告情况并回避。
(四)对违反选调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选调资格。
八、其它
选调各环节的具体要求若有变动将在“蒙自教体”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凡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以公告、电话、通知等形式通知报考人员相关事项时,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者均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责任自负。
九、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十、本公告由蒙自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73-3856911、0873-3856914。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