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蒙自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聘农技员招募公告
为加强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供给能力和效率,强化科技支撑,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农科〔2024〕4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红财农发〔2023〕117号)、《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红农发〔2024〕16号)文件相关要求,经市农业农村局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募特聘农技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募岗位性质及数量
(一)本次招募岗位的性质是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与招募对象签订服务协议,期限为一年,全市共设5名岗位。其中:
1.粮油生产技术推广(4名)
2.畜牧技术推广(1名)
三、招募条件及对象
(一)招募条件
有较高的拟聘产业技术专长和科技素质,有丰富的农业生产实践经验,热爱农业农村工作,责任心强,技术服务能力强,服务意识强,协调能力强。年龄25-55岁,文化程度初中以上。
(二)招聘对象
1.农业乡土专家;
2.农业种养能手;
3.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技术骨干;
4.农业科研教学单位中长期在生产一线开展成果转化与技术服务的科技人员。
注:农业系统体制内的在岗人员,不纳入特聘农技员招募范围。
四、特聘农技员招募程序
特聘农技员的招募、使用、管理和考核由市级农业部门进行,农业农村局负责特聘农技员招募工作。具体程序如下:
(一)个人申请。由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向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
(二)技能考核。市农业农村局相关专家进行初步评选和技能考核,确定拟聘用人选;
(三)研究公示。对拟聘用人选进行酝酿,确定拟聘用人选,对拟聘用人选在蒙自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确定人选并签订服务协议书。录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农业农村局与特聘农技员签订服务协议(或服务合同)。服务协议(或服务合同)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五、特聘农技员的工作任务
根据本区域农业主导产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需求、带动周边群众推广新品种、掌握新技术等要求,一是为市域内的农业产业,提供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二是为农民群众的农业生产和经营工作,提供技术帮扶;三是与基层农技人员合作,开展农技推广服务,共同提高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
六、特聘农技员服务期间管理与考核
(一) 管理
1.聘用期限:实行一年制,待遇为每人每月800元。根据上级政策择优续聘。
2.职责及纪律要求:
(1)与农业农村局签订特聘农技员服务协议书;
(2)服从农业农村局及所属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统一管理,按期完成岗位设置所要求的工作任务。
(二)考核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对特聘农技员招募、使用和管理,以服务对象的满意率、解决产业发展实际问题等为主要考核指标,采取量化打分和实地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对特聘农技员服务效果进行绩效考核,并制定《特聘农技员管理办法》。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考核不合格的及时解除服务协议,并扣除相应的技术服务补助费用;对考核优秀的特聘农技员,服务期满后可优先继续招募。
七、申报方式
(一)申报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5个工作日结束,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地点:市农技推广中心。联系人:倪忠泽,联系电话:19108730892。
(三)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带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明、奖励、荣誉等),于指定报名时间内至蒙自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报名时请提交《蒙自市2024年特聘农技员招募审批表》纸质件一式三份。
(四)录取方式:市农业农村局组织评审委员会对报名人员的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和科技素质进行考察和测评,择优录取。
蒙自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