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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红河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来水厂招聘编外人员4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23 14:48:18

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来水厂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泸西县自来水厂成立于1979年5月4日,隶属于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属股所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行政经费、人员工资、生产运营经费、管网维修维护费用均由收取的水费中支付。负责城区供水区域的水生产、水质化验、供水安全、管道安装及维修、供水设施设备维修养护、抄表、收费等供水服务工作;水厂现有事业编制人员32人,编外人员32人;内设19个班组及站点。根据本单位用人需求,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招聘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4名。

一、招聘岗位和条件
具体详见《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来水厂招聘编外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岗位规定的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时间计算为:1988年10月至2006年9月之间出生;40周岁以下时间计算为:1983年10月至2006年9月之间。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其影响期或处分期限未满的;
2.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身体原因不符合聘用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3日00:00至2024年11月3日24:00止。
2.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每人限报1个岗位,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如实填写《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来水厂招聘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所需的相关材料扫描成PDF或JPG格式,发送至:40947801@QQ.com 邮箱。邮件标题固定格式为:“姓名+泸西县自来水厂”。未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或材料格式不符合要求的,均视为报名无效,到报名截止日期未完成以上报名步骤和提供相应材料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报名联系电话:报名联系电话:0873-6621290。
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
(1)《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来水厂招聘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其它职业资格证书扫描件。
(3)与报名资格条件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
4.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按照招聘公告和岗位条件对报名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以电话方式告知,通过的直接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考生对所提交的材料和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资格复审
网络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由招聘单位安排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和岗位条件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考生对所提交的材料和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时间:2024年11月4日 上午9:00-10:30。
2.地点:泸西县自来水厂综合办公室(1)。
3.资格审核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来水厂招聘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份;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一份;
(3)与报名资格条件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须本人持原件提交审核单位进行审验,同时提交复印件各一份。
(三)面试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实施。
1.面试时间:2024年11月5日8:00-11:00。不按时参加面试视为自愿放弃。
2.面试地点:泸西县自来水厂五楼党员活动室。(九华路东段,原计生局对面)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核语言表达能力、综合素质、岗位匹配度、专业技能等。
4.面试成绩: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考官的评分求出平均分即为该考生面试成绩,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面试成绩未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与后续招聘程序;面试成绩并列的,以加试后的面试成绩确定排名先后。面试完后当场宣布面试成绩,并在“泸西县自来水厂”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
(四)体检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公立医院进行体检。对体检结论有疑义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天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1.体检时间:以用人单位电话通知为准。
2.体检地点:泸西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
(五)考察
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进行,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
(六)公示和聘用
1.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论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泸西人社”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进入试用期,试用期满后,单位考察合格,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首签期限为2年。每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者可续签劳动合同。
3.递补
对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公示期间有反映问题且影响聘用的,自愿放弃体检、考察的,公示期间因出现问题或个人放弃有岗位空缺的,以及因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和其他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上,结合岗位招聘人数,可按照同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递补人员名单在“泸西县自来水厂”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4.薪酬待遇
试用期满后,能胜任工作者与泸西县志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至泸西县自来水厂由该单位安排的相应岗位工作,为其购买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月工资2000-3600元+每月200元的绩效工资(年底考核合格者一次性发放)。坚持“按劳分配、效率优先”的原则;以个人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和日常工作业绩作为主要依据,工作中能吃苦耐劳的、工作能力强的,多劳多得,优绩优酬,拉开差距,对单位做出突出贡献者,试其情况经厂务会研究同意后,可提高其工资待遇。
四、重要提示
(一)本次招聘公告及拟聘用人员名单安排发布的官方网站为“泸西人社”微信公众号,其他环节产生的公告一律在“泸西县自来水厂”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请各位报考人员主动及时关注“泸西人社”微信公众号和“泸西县自来水厂”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通知、公告等,同时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的畅通,如因报考者本人不及时上网查阅或电话联络不上造成的后果,均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二)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凡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以公告、电话、通知等形式通知考生进行考察、体检及其他事项时,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者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责任自负。
五、本公告由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来水厂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73-6621290
附件1.docx
附件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