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自市人民法院2023年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蒙自市人民法院党组研究,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3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户籍为城镇户口,在我州办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二、招聘条件
初中以上学历,专业不限,且符合以下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年龄在45周岁以下,性别不限;
(三)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服从安排;
(四)具有红河州城镇居民户籍,蒙自城镇居民户籍优先;
(五)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并已登记失业且连续失业一年以上;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行政拘留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确定拟聘对象并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进行。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6日—2023年3月22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
2.报名方式:请应聘人员自行到蒙自市人民法院(天马路延长线)政治部411办公室报名。
3.报名所需材料:
(1)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及相关获奖证书、技能证书;
(2)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3)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失业登记证需有2022年年检记录)
4.资格审查:由蒙自市人民法院政治部、蒙自市人社局对报名人员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后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五、公示、聘用、待遇
对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向社会公示5日。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与蒙自市人民法院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后待遇为2500元/月(2500元为扣除五险后实际到手工资)。
(联系人:李用车联系方式:0873-3835008)
蒙自市人民法院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