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办公室工作人员3名、保洁1名。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具有红河州城镇户口;
(三)办公室工作人员岗位,男女不限,大专以上学历,年龄35岁以下;保洁员岗位,4050人员;
(四)需满足以下公益性岗位安置基本条件之一:
(1)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注:具有《就业失业登记证》,需要就业创业证上登记失业满一年以上);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行政拘留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7月5日-7月20日
(二)报名地点:县人社局410办公室
(三)报名所需材料:
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五、资格审查
对照招聘条件,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均进入面试。
六、面试
(一)面试时间:7月21日
(二)面试地点:县人社局
(三)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实际工作能力等。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人数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七、体检、考察
(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察主要是了解拟聘用人员的政治表现、遵纪守法等。
(三)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缺额的,依据面试成绩分数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八、公示、聘用
(一)公示: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聘用人员与元阳县人民政府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3个月。
九、工资待遇
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2000元;试用期满后,每月工资2250元,按照相关规定为公益性岗位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保险个人缴纳部分从个人应发工资中扣除)。
十、其他
(一)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招聘工作信息,保持联络电话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二)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如若查实报名信息虚假,由此带来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报名考试咨询电话:0873—5646219,联系人:普依则。
元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局
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