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川区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东川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具体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有吃苦耐劳精神,爱岗敬业,中共党员、退伍军人(持有效证件)优先;
2.本次招聘人员限男性,年龄18-35周岁(退役士兵或具有特殊技能人员的可适当放宽);
3.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无口吃,无纹身,无特殊病史(高血压、传染病、心脏病、精神病等);
4.具有高中、中专(含高中及中专同等学历)以上文化程度;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文书写作、电脑基本操作等能力;
6.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等违法行为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患有身体或精神疾病,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7.本人家庭成员或直系亲属正在判处刑罚的;
8.本人或家庭成员、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9.正在接受组织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10.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11.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不符合聘用的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网安大队1人(熟练计算机操作)
2、法制大队1人
3、刑侦大队1人
4、经侦大队1人
5、禁毒大队1人
6、治安大队1人
7、看守所1人
8、新村派出所1人
9、碧谷派出所1人
10、达贝派出所1人
11、汤丹派出所1人
14、红土地派出所3人
15、拖布卡派出所2人
16、格勒派出所3人
17、乌龙派出所1人
(本次招聘共20人,仅限男性)
(二)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周一至周五,周末可电话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4月1日起(截止至招满为止) 。
3.报名地点:昆明市东川区兴玉路新家园小区13号后排4号商铺(昆明昊恒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4.报名人员须携带本人免冠半寸照片两张、身份证、户口册、学历证书,退伍军人携带退伍证。报名时出示所有证件原件提交工作人员审核,并收取复印件1份。
(二)政审
现场初审合格后进行政审,政审合格后通知合格人员进入下一程序。
(三)考试
先进行笔试、面试、体能测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待通知。
(四)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25%笔试成绩+25%体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确定人员进入体检环节。
(六)公示
经政审、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后,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名确定录用人员,录用人员名单将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举报电话: 0871-62120149。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劳务派遣公司统一签订劳动合同。
三、待遇保障
工资待遇
实习期工资1500元,正式期工资2800元—4500元。
服装待遇
人员入职试用期满后按昆明市东川昊恒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服装管理规定发放服装。
四、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报名地点:昆明市东川区兴玉路新家园小区13号后排4号商铺(昆明昊恒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二)联系方式:
李师:153-0880-8177
张师:131-1428-6787
(微信与手机号码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