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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昆明市晋宁区司法局编外人员招聘4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25 10:52:28

昆明市晋宁区司法局编外人员招聘公告

 

昆明市晋宁区司法局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4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自觉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单位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品行兼优,身体健康;
 
(四)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技能和身体条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各级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二、招聘岗位信息
 
(一)招聘岗位:局机关编外人员
 
招聘人数:2名。
 
岗位要求: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具有2年及以上司法、法律事务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能熟练操作各类办公软件。
 
(二)招聘岗位:宝峰司法所编外人员
 
招聘人数:1名。
 
岗位要求: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具有2年及以上司法、法律事务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能熟练操作各类办公软件。
 
(三)招聘岗位:六街司法所编外人员
 
招聘人数:1名。
 
岗位要求: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有普通
 
高等院校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具有2年及以上司法、法律事务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能熟练操作各类办公软件。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多岗位人员取消其报考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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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4年4月24 日- 4月29日,09:00-12:00,13:00-17:00(工作日期间)
 
(二)报名地点:昆明市晋宁区司法局政治处(昆明市晋宁区昆阳街道宝塔路晋宁区司法局三楼308)
 
(三)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限内到指定报名地点进行现场报名,不接受网络、电话报名,不得代报。
 
(四)报名时需提供材料:
 
1.个人简历(附照片、联系方式);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查询)复印件;
 
4.报考人员已就业的,需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五)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四、招聘方式
 
此次招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下午14:00-16:00
 
2.笔试地点:晋宁区司法局五楼
 
3.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报考者的综合基础知识、政策理论水平、文字表达能力及相关专业知识,满分10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培训机构和复习材料。
 
4.笔试成绩公示:笔试成绩于2024年5月13日前在昆明市晋宁区司法局公示栏进行公示。
 
(二)面试
 
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分数排名取高按2:1的比例进入面试,笔试成绩相同的共同进入面试。
 
1.面试时间: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 上午10:00
 
2.面试地点:区司法局五楼党员活动室。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于2024年5月17日通过昆明市晋宁区司法局公示栏进行公示。
 
笔试、面试分数均按百分制计算,最终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各项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于2024年5月21日在昆明市晋宁区司法局公示栏进行公示。
 
五、体检
 
(一)根据考试情况,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参加体检人员须按招聘单位通知要求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二)在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取消拟聘用资格,并告知考生,因此产生空缺的岗位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政治审查
 
(一)由昆明市晋宁区司法局政治处负责拟聘用人员的政治审查工作,政治审查应全面了解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并对拟聘用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提供相关材料是否准确等进行复审。
 
(二)因政审不合格或弃权造成空缺的岗位,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聘用及公示
 
(一)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政治审查情况,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昆明市晋宁区司法局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八、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
 
1.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后,联系不上本人的。
 
3.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核和体检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报名资格和聘用资格:
 
1.弄虚作假、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核和体检过程中有舞弊行为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昆明市晋宁区司法局。薪资待遇等其他未尽事宜,请到现场或来电咨询。
 
联系电话:0871-67801601
 
昆明市晋宁区司法局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