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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昆明寻甸县公安局仁德派出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19 14:40:28

寻甸县公安局仁德派出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了满足当前公安工作实际需要,寻甸县公安局仁德派出所将在全县范围内公开招聘一批警务辅助人员(限男性),主要负责协助公安民警开展治安巡逻、应急处突等工作。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平等、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
 
此次公开招聘男性警务辅助人员共10名。
 
三、岗位职责
 
警务辅助人员属于公安机关非在编人员,不具备人民警察身份,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协助人民警察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职能和特点。
 
四、招聘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无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2、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一定法律知识(退伍军人可放宽至初中文凭);
 
3、有正义感,身心健康,无精神疾病史;形体端正,无纹身,无染发,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能适应夜间执勤和轮换值班等工作,有吃苦耐劳,团队协作精神。
 
4、优先招聘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和因公牺牲(死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在同等条件优先招聘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政法类和警察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业技能的人员。
 
5、年龄为18周岁至35周岁,符合条件的寻甸县本地户口;
 
6、身高在165cm以上,身体健康,无色盲、无口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7、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
 
8、公安机关规定的其它条件。
 
五、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
 
4、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或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具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患有癫痫等间歇性疾病,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7、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8、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它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9、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10、现役军人;
 
11、在读全日制高校学生;
 
12、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13、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六、其他事项
 
1、联系电话:吴警官13308802989;李警官13668724673
 
2、报名地点:寻甸县公安局仁德派出所三楼内勤办公室。
 
3、报名时间:即日起至招满为止(周末可正常报名)。
 
4、报名所需材料:(1)身份证、最高学历毕业证、退伍证复印件各2份(现场确认及现场报名时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2)半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3)个人征信报告。
 
七、面试
 
报名的人员参加统一面试。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
 
八、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出现不合格的,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九、聘用
 
对于符合聘用条件人员,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之前,有工作单位的拟聘用人员必须与原单位自行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方可办理聘用,否则将按规定取消报考人聘用资格。
 
十、岗位薪酬
 
1、工作地点:仁德派出所;
 
2、基础待遇:提供食宿,每人每月保障基础工资2400元,按照国家标准和本县现行有关政策和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单位缴纳社会保险1125.13元,个人缴纳社会保险427.82元。
 
3、绩效工资和层级工资:绩效工资共三档,按照《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试行)》进行考核,分别对应绩效700元,600元,500元,根据工作情况逐月进行考核。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公安局仁德派出所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