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2024年6月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禄劝永源鑫商贸有限公司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5人,并派遣至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从事辅警工作。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性质和岗位
本次招聘为劳务派遣用工性质,共招聘15人,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岗位为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勤务辅警,不纳入编制管理,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主要负责协助公安民警开展治安巡逻、应急处突、非涉密性行政事务和公共服务管理等工作。具体招聘岗位需求见附件1《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2024年6月警务辅助人员定岗招聘情况表》。
二、待遇
本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实行统一管理,工资待遇按照《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待遇及经费保障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2.招聘年龄范围:男性、女性均要求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9年6月28日至2006年6月28日期间出生);3.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4.户籍不限;5.身高:男性身高165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身体健康,无色盲、无口吃、身体无纹身,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6.同等条件下,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者优先、退伍军人优先;7.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安排;8.公安机关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3.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4.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或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6.具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患有癫痫等间歇性疾病,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7.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或受到行政处罚的(但所受处罚不影响聘用使用情况的除外);8.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9.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10.现役军人;11.在读全日制高校学生;12.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13.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2.报名地址:禄劝永源鑫商贸有限公司二楼综合办公室(禄劝凤家古镇C区24-1号)联系电话:0871-689154883.报名时间:2024年6月28日---2024年7月7日共10 天(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周末不休息);4.应聘人员报名请事先下载填写附件2《报考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粘贴照片,并由本人携带户口册、身份证、学历证书、退伍军人携带退伍证参加报名。报名时携带原件和复印件,出示原件审核,并由工作人员收取复印件。未能提供原件的视为不具备报名条件;5.根据云价收费[2011]15号及云财非税[2016]1号文件规定,对报考人员每人收取考务费40元。因本人原因未进入招聘后续程序的,费用不予退还。
(二)政审 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进行审验,条件符合的统一由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进行政审,政审的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考察政审相关要求执行。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为达标制,达到规定项目标准即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体能测试不合格的,不得参加后续环节。男性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纵跳摸高——标准:纵跳摸高高度≥265厘米。1000米跑——标准:18岁以上至30岁(含)以下≤4'45";31岁(含)以上至35岁(含)以下≤4'55"。
女性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纵跳摸高——标准:纵跳摸高高度≥230厘米。
800米跑——标准:18岁以上至30岁(含)以下≤4'45"。
(四)面试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五)体检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照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人员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成绩并列的按体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入体检环节)。体检由禄劝永源鑫商贸有限公司统一组织实施,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参加招聘的资格。
(六)递补
体检阶段出现考生放弃或不合格情形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一次性替补。(七)岗前培训及考核 通过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及政审合格的人员,参加岗前培训,培训结束统一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列为拟聘用人员。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禄劝永源鑫商贸有限公司”、“禄劝掌上文化”、“掌鸠禄劝”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九)聘用
公示期无异议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统一与禄劝永源鑫商贸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办理聘用手续前,报考人须自行与原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明资料方可聘用。否则将按规定取消报考人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自行承担。
五、重要提示
(一)本次招聘公告及相关招聘信息统一在“禄劝永源鑫商贸有限公司”、“禄劝掌上文化”、“掌鸠禄劝”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报考失误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三)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未如实填写报考信息、伪造报考信息、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四)各环节通知及公示信息将通过“禄劝永源鑫商贸有限公司”、“禄劝掌上文化”、“掌鸠禄劝”微信公众平台发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如因本人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招聘程序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五)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并严格遵守公告相关规定。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聘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禄劝永源鑫商贸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8日
附件1:
附件2:
报考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
警务辅助人员诚信承诺书
我郑重承诺:
一、我已仔细阅读招聘公告,理解且认可其内容,遵守招聘纪律,服从报考安排,并将按规定完成相关程序。
二、不弄虚作假,真实提供报名资料和证明材料。
三、不舞弊也不协助他人舞弊。
四、保证在报考及聘用期间联系方式畅通。
五、不故意浪费报考资源。
六、聘用后服从岗位安排。
对违反以上承诺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报考人签名:
日 期:
附件3: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
招聘报名表
姓 名 |
性 别 |
近期1寸免冠 彩色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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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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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现居住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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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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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毕业院校 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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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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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退役 士 兵 |
退役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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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状况 |
个人特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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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状况 |
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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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历 (从小学填起至最后工作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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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 |
姓名 |
出生年月 |
与本人关系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现居住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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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何地 受过何种 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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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何地 受过何种 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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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备注:本表格请正反面打印。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