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等文件要求,按照《昆明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将安宁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资格复审人选确定,根据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数与进入资格审核人数1:3、1:2或1: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并列者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免笔试人员报名成功即为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6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资格复审地点:安宁市宁湖大厦主楼4楼0425会议室(安宁市金晖路1号)。
(二)资格复审方式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由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共同负责,专业目录参照教育主管部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审核。
三、资格复审相关材料
1.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对 学历、学位证难以确定的,招聘单位可同时要求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的学籍信息),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免笔试岗位无需提供);
4.《安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表》(附件2)2份;
5.《安宁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3)1份;
6.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四、资格复审相关要求
(一)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持笔试准考证及相关证明材料,根据资格复审安排按时参加资格复审。
(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如有自愿放弃的,需在资格复审前向所报考的招聘单位提交本人亲笔签署的书面申请(申请需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岗位、准考证号)。空缺名额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进入资格复审。
(三)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者报名时提交信息与资格复审信息不一致的,视为自动放弃或者资格复审不合格;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不得参加面试等后续环节;因本人自愿放弃或无法联系等特殊情况出现空缺的,空缺名额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顺序递补考生无法联系或未能在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请考生确保通信通畅,如因考生报名时提供的本人电话号码有误或无法接通或处于关机状态等,导致考生本人不能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监督电话:
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1—68699750
安宁市纪委安宁市监委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 0871—68694808
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