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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昆明市西山区人民医院非编制工作人员招聘4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20 17:34:13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医院非编制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昆明市西山区人民医院要求,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编制专业技术人员。本次招聘的岗位为编制外岗位,实行劳务派遣制管理,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各项社会保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序号

招聘

科室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专业

学历

年龄

相关资质要求

备注

1

消化内分泌科

护理

1人

护理

本科及以上学历

中级及以下职称的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具有护士资格证书初级(士)及以上

本次招聘收满20份简历为止;

报名人员必须服从单位的管理,不得在外从事兼职工作,有固定工作的须辞去原单位工作。

2

妇产科

助产士

1人

护理

本科及以上学历

中级及以下职称的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具有护士资格证书初级(士)及以上,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有妇产科从事助产士工作3-5年者优先。

3

心血管内科

临床医师

2人

临床医学

本科及以上学历

中级及以下职称的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相关专业执业证书。

执业范围:内科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爱岗敬业精神和良好团队合作意识,无违法犯罪记录,身体健康且符合岗位要求;

2.中级及以下职称的,年龄在35岁及以下;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男女不限;

4.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组织能力;

(二)不符合报名的条件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调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患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不宜从事医院专项辅助工作的;

7.现役军人;

8.在读全日制高校学生;

9.不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无法签订劳动合同的。

10.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19日至6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址:昆明市西山区人民医院门诊楼四楼人力资源办公室,咨询电话:0871-68185847。

3.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近期(6个月以内)免冠半寸白底标准证件照片1张;

(2)投递纸质简历,含个人工作简历1份、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职称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在报名时审核后返还本人,收取复印件;

(3)应聘者报名时需按规定格式填写《应聘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

注: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只允许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二)资格审核

报名前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核主要以报名材料为准,主要提交各类证件的原件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人员可进入笔试程序。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三)考试时间及地点:考试由笔试及面试组成,笔试时间在现场报名成功会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合格(60分及以上为合格)者当天进行面试。笔试及面试地点:门诊楼五楼多媒体教室。

(四)考试成绩: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及面试成绩组成,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综合成绩不低于65 分,可进入拟聘用人员名单。综合成绩按岗位分类排名,在医院门诊楼四楼院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五)体检

1. 面试通过的人员进入体检程序。根据面试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昆明市西山区人民医院招录工作人员体检表》及相关实施细则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取消拟聘用资格。

四、聘用管理及薪资福利

(一)聘用管理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与昆明市西山人才资源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二年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以劳务派遣的方式派遣到昆明市西山区人民医院工作。对能够胜任岗位要求,经考核合格的人员根据实际岗位需求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二)薪资福利

1.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工资按医院的相关规定执行。

2.正式聘用合同期内:用工单位支付派遣机构的劳务费用总额包括岗位工资、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五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五项社会保险的参保标准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每年公布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进行调整。

3.相关薪酬待遇按西山区人民医院相关薪酬待遇规定执行。

五、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二)对违反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和录用资格,已经聘用的无条件解除劳动合同,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六、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

1.未按规定时间进行体检的。

2.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3. 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联系不上聘用人员本人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产生的空缺以本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在考核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包括未按规定进行体检的人员,取消拟聘用资格,产生的空缺岗位进行递补。

2.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产生的空缺岗位进行递补。

3. 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联系不上聘用人员本人的,产生的空缺岗位进行递补。

(三)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单位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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