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司法局2023年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昆明市司法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性质
昆明市司法局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不纳入正式编制,实行合同制管理,招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行政辅助岗2人。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具有昆明市城镇非农业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能熟练使用Office、Wps等各类办公软件和计算机等办公设备,有较强的保密意识。
4.持有《就业失业证》或《就业创业证》,进行过就业援助对象认定的登记失业人员。已做就业困难认证,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条即可:
(1)“4050”人员:女性满40周岁以上、男性满50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2)“零就业家庭”成员:指城镇非农业户口,家庭成员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并进行失业登记,但无人从事有报酬工作或无任何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家庭成员;
(3)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正在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
(4)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5)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二代证并具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6)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7)连续失业3个月以上的易地扶贫搬迁至城镇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二)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1.有违法行为记录或者违法犯罪嫌疑人正在接受审查的;
2.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城镇公益性岗位累计安置满两次或安置期满人员;
5.本人名下有工商信息登记、企业注册等情形的人员;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
2023年8月2日至8月16日每天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址及联系电话
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3号楼南楼651室。联系电话:0871-63109923。
3.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提供以下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1)《昆明市司法局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报名表》1份、个人简历1份;
(2)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原件、复印件, 近期免冠半寸照片2张;
(3)《云南省就业创业证》原件、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报名后,工作人员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招聘报名条件的,将电话通知应聘者参加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请应聘者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三)面试
主要考察应聘者分析问题、语言表达及应变能力、办公软件操作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四)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人员进入体检环节。进入体检人员自愿放弃体检的,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由昆明市司法局统一组织实施,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如遇体检不合格的,则按顺延递补。
(五)聘用
1.聘用人员经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的方式到昆明市司法局工作,日常管理由昆明市司法局负责。
2.劳动合同每年签订一次,根据岗位需要续签劳动合同。
3.聘用人员社会保险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缴纳。
4.聘用期内,人员如有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依照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五、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不低于本年度最低工资标准。
六、工作地点
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3号楼。
其他注意事项
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昆明市司法局
2023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