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县林业和草原局编外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石林彝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工作需求,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及招聘人数
(一)岗位职责
林业行政执法及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二)招聘人数
3名(限男性)
二、岗位要求
(一)岗位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工作分配;
2.身体、心理健康,无任何传染病史和精神病史,体检合格,无违法犯罪记录;
3.复退转军人,热爱林业工作者优先;
4.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条件优秀者可放宽到40岁,即1983年1月1日后出生)
三、工资待遇
按石林县第四类标准执行,即3390元/月·人(含五险个人应缴部分)。一经录用,统一食宿;经试用合格者,统一发放服装。
四、招聘方法
石林彝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自主进行招聘。报名时间截止9月15日17:00,报名结束后,统一组织面试、体能测试、政审(政审表可在报名时提供)、体检、录用。
五、招聘具体注意事项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11日—9月15日(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石林彝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3.报名提交资料:
(1)《石林县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自行下载填写)、《石林县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政审表》(见附件,自行下载填写)。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或相关专业技术证明;复退军人提供《退伍军人证》。以上各项证件需验视原件,收复印件一份留档备用。
(3)报名者应保证个人资料真实、准确,一经查实弄虚作假,取消录用资格。
(二)面试、体能测试、政审、体检
1.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2.体能测试10*4往返跑,13秒4以内合格。1000米轻装越野,4分35秒内合格。俯卧撑24个,1分钟内合格。三项中有一项不合格即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不予录用。
3.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进行入职前体检,体检人员在三甲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普通入职体检标准》执行,费用自理。
六、日常管理和使用
石林县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采用半军事化管理,每年组织相关法律规章培训,每天进行训练,统一着装,统一食宿,纪律要求严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