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公安局关于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看护辅警警力,解决看护辅警警力不足问题,受丽江市公安局委托,永胜县公安局在全县范围内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根据丽江市公安局留置看护工作需要,本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4名,岗位为:市公安局留置看护辅警(男10名、女4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规定,品行端正,自愿从事辅警工作,服从组织安排,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能适应军事化管理
3.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截至报名时间)
5.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6.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资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户口簿(扉页、户主页、本人页)
(3)征信报告(本人银行端查讯)
(4)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5)填写《丽江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准备报名资料到永胜县公安局留置看护大队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填写《丽江市公安局聘用警务辅助人员政治考察表》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政审,政审合格后由市局辅警办通知本人参加体检。
四、用工性质和聘用期待遇
1.市公安局留置看护支队辅警实行合同管理,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合格后的予以正式聘用,与市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1年。合同期满,可按工作需要继续签订劳动合同。
2.聘用人员合同基本工资按照每年人均5万元(含工资+“五险”单位及个人缴纳部分+服装装备费)全额保障。
3.津贴:根据执行天数按照80元/人/天标准发放执勤津贴。
4.单位包吃住,每月休息5天。
5.市公安局每年组织开展一次体检。
五、薪酬待遇
工资暂定为2800元每人每月(含绩效考核300元/每月),并购买五大保险、人身意外及大病保险(若执行层级化管理,工资标准按层级发放)。
五、本次招聘相关未尽事宜由永胜县公安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永胜县公安局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