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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云南丽江永胜县医共体编制备案制人员招聘35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28 09:55:07

永胜县医共体2024年编制备案制人员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永胜县医共体医疗卫生人才队伍,促进永胜县医共体人才队伍发展,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文件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备案制人员35名。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名额及具体条件
 
招聘岗位、名额及具体条件详见《2024年永胜县医共体编制备案制人员招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条件及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2.报名时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
 
3.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2024年4月1日(星期一)9:00-12:00昆明医科大学西苑体育场(昆明市呈贡区呈贡新城雨花街道春融西路1168号);
 
2.2024 年 4 月 2 日(星期二)9:00—13:00云南中医药大学五行广场(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路1076 号);
 
3.前一场次已经招满的岗位,不再参加后续场次的招聘;
 
4.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专业要求以《2024年永胜县医共体编制备案制人员招聘计划表》(附件1)为准。
 
(二)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2024年永胜县医共体公开招聘编制备案制人员报名表(附件2)和毕业推荐表等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小1寸证件照一张;
 
2.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4年永胜县医共体公开招聘编制备案制人员报名表等(附件2)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小1寸证件照一张;
 
(三)资格审查
 
1.应聘者报考永胜县医共体编制备案制人员岗位时,由各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相关要求。各用人单位对报名考生提供的资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符合报名条件并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由招聘单位通知进入考核和考察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资格审查时尚未取得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在体检前一周进行审验。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出不符合公告要求,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方法及步骤
 
(一)开考比例
 
考试不设开考比例,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人员直接采取面谈考察的方式进行。其他人员采取结构化面试或无领导小组面试的方式进行。
 
(二)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或无领导小组面试(以专业知识和岗位能力测试为主)的方式进行。
 
2.面试时长:每组考生面试时间20分钟。
 
3.分数设置:面试满分100分,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考生现场确认。
 
4.如出现面试成绩并列且并列人员累计排名超过录用人数时,对并列人员进行再次面试(当场另行出题)、重新评定面试分数。
 
5.面试成绩最低控制线为70分。依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的考生。
 
6.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现场招聘工作人员以电话或短信等方式通知。考生报名后须保持电话畅通,务必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持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按时到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三)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
 
最终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及规范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结合本行业医疗、护理执业注册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后仍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如体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隐瞒了既往病史,在录用后一旦发现既往病史如传染病、精神病等不符合本行业录用要求及医疗、护理执业注册要求的,经查实属实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对于在体检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考察
 
考察主要对拟聘用人员的人事(学籍)档案、诚信档案、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与实际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核实时间为三个月)。
 
(七)递补
 
因下列情况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考试全过程最多递补两次。
 
1.资格复审放弃或不合格的;
 
2.体检或者考察不合格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4.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以本人书面申明为准);
 
5.未在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八)聘用
 
在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各项工作结束后,对已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六、纪律及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组织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如发现在公开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可向永胜县纪委监委反映,经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二)遵守回避规定。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的,以及有可能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工作人员应实行回避。
 
(三)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发现将予以追责问责。
 
七、聘用人员管理
 
(一)试用期
 
聘用人员试用考核期根据用人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二)合同签订及保险缴纳情况
 
1.经试用期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相关规定办理合同备案手续。
 
2.用人单位根据相关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保。
 
(三)聘用人员劳动报酬
 
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有关政策、合同有关规定及用人单位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四)执业资格要求
 
录用到本次招聘岗位的所有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招聘时没有考取医师执业证的,进院3年内(不间断)必须考取与所学专业相应的执业资格。如在规定时限内没有考取相应专业执业资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五)咨询电话
 
永胜县卫生健康局:0888-6521318;
 
永胜县人民医院:0888-6521901、0888-6561322;
 
永胜县中医医院:0888-6521907;
 
永胜县妇幼保健院:0888-6521498。
 
(六)监督电话
 
永胜县纪委监委驻县卫健局纪检组:0888-652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