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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云南丽江市第一高级中学第三批紧缺急需岗位教师招聘5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16 14:14:01

丽江市第一高级中学2024年第三批紧缺急需岗位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丽江市第一高级中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岗位教师5名,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情况简介
 
丽江市第一高级中学是云南省一级二等高级中学。学校创建于1905年,时称丽江府中学堂,是云南省创办最早的中学之一,被称为“滇西北革命和文化的摇篮”,学校历史悠久、文化底蕴丰厚、治学严谨。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人才优先、德才兼备、学用一致,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综合评定、择优聘用的方式,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岗位教师。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数学教师1人,物理教师1人,化学教师2人,政治教师1人,共计5人。
 
四、招聘对象
 
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有高一至高三一轮以上教学经历、近三年一直从事高中相应学科教学的教师。
 
五、招聘条件
 
(一)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资格要求;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17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职称及以上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3年7月17日以后出生)。
 
(二)报考岗位具体条件:详见《丽江市第一高级中学2024年紧缺急需岗位教师招聘计划表》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5.违反师德师风人员。
 
六、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如实填写《丽江市第一高级中学考试报名登记表》。并将“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教学业绩证明材料、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所有材料扫描后编辑为一份PDF文件发送至报名指定邮箱(文件命名:姓名+联系电话+报考岗位)。
 
邮箱:175379758@qq.com
 
报名时间:2024年7月17日至7月23日
 
咨询电话:13988863683 焦老师
 
13988892852 和老师
 
(二)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提交的报名材料和报考者所填信息对照岗位需求判定报考者是否符合岗位报名条件。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名信息不真实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三)开考比例
 
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考试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未达到1:3开考比例的,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报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放宽开考比例。
 
(四)考试方式和内容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面试前进行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为相应学科知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4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成绩不计入最终成绩。
 
2.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通过模拟授课和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2)面试时长:每个考生面试时间为30分钟,其中模拟授课20分钟,结构化面试10分钟。
 
(3)模拟授课满分60分,结构化面试满分40分。
 
面试成绩计算: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即为最终成绩。
 
面试成绩=模拟授课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
 
(4)模拟授课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四舍五入后均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5)面试成绩最低控制线为70分。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面试成绩并列的,以模拟授课成绩高者优先。如模拟授课成绩并列,加试15分钟的说课。
 
(6)考试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7)考试地点:丽江市第一高级中学。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体检到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公立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同时要遵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的规定。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事业单位或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在收到复检申请10个工作日内组织申请复检的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检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为孕产妇在孕产期的,经医院确认可以申请延期体检,待生产过后或妊娠终止,按国家相关政策产休假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体检。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六)因下列情况导致岗位出现空缺的,按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全过程各科目最多递补一次。
 
1.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的;
 
2.体检、考察放弃或不合格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4.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以本人书面申明为准)。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丽江市人力资源保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1.考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各项工作结束后,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
 
2.拟聘人员须在拟聘人员公示前与原工作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七、纪律要求
 
(一)招聘单位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工作纪律,并按国家和我省法规进行回避;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招聘单位,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此次招聘工作的纪律监督由市一中纪检监察组负责。
 
八、其他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执行。如遇临时的突发情况,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协商处理。
 
 
 
丽江市第一高级中学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