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胜县第二人民医院编外人员招聘公告
永胜县第二人民医院根据自身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编外工作人员,其中医生2名,护士6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行;
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执业行为记录;
3.能遵守医院各项规定,服从医院安排与调遣;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关资格条件和专业知识能力;
5.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招聘条件中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10月31日。
(二)不符合报考或聘用条件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2.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3.资格审核时未取得条件要求相关证件的人员;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情形。
三、招聘岗位、名额及其他具体条件
招聘岗位、名额及其他具体条件详见《永胜县第二人民医院2023年度编外人员招聘计划表》。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02日- 11月05日上午08:20-12:00,下午14:00-17:00(周末不休);逾期不受理。
(二)报名方式及地点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永胜县第二人民医院行政楼2楼院办公室(永胜县三川镇金官村委会共和村),咨询电话:0888-6831064。
(三)现场报名资格审核提供材料
1.报名表(提前打印填写并贴上照片);
2.本人近期免冠1寸蓝底照片1张;
3.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岗位要求的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7.其他证明资料。
以上材料按顺序整理,资料不全不予通过。初审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程序。
五、招聘方式、步骤及程序
(一)招聘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审核,笔试、实践技能能力测试、面试的方式。
(二)招聘步骤和程序
1.资格审查
永胜县第二人民医院对报名考生提供的资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方能进入测试。
2.招聘考试
招聘考试由永胜县第二人民医院组织实施,永胜县卫生健康局监督指导。
考试时间:2023年11月06日8:20至考试结束
考试地点:永胜县第二人民医院大会议室(中心供应室二楼)
考试采取笔试、实践技能操作考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护士招聘和医生招聘有所不同。
(1)护士招聘:按3:1以上比例开考,如果报名人数不足则缩减招聘人数至达到3:1或取消本次护士招聘。考试采取笔试成绩排名至拟招聘人数的2倍人数入围,若出现笔试成绩末位并列,并列者均进入实践技能操作考试、面试。
按实践技能操作考试(占比50%)+面试(占比50%)=总成绩的方式,按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最终招聘人员名单,排名最后出现成绩并列的人员通过现场加试两道面试题的方式择优聘用。实践技能操作考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
(2)医生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占比30%)+实践技能操作考试(占比30%)+面试(占比40%)=总成绩的方式招聘,按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最终招聘人员名单,排名最后出现成绩并列的人员通过现场加试两道面试题的方式择优聘用。考试总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
3、笔试为闭卷考试,重点测评考生的基础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采用集中考试、现场阅卷、现场公布的方式进行。
4、实践技能操作考试:重点测评考生的专业素质和应急处置能力,每位考生的测试时间为15分钟,采取现场操作的方式进行。岗位能力测试总分为100分,按照5个考官取平均分的方式进行计算,分数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5、面试:重点测评考生的个人素养、医德医风、服务理念、服务态度和其他综合能力,每位考生的测试时间为5分钟,采取问答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按照5个考官取平均分的方式进行计算,分数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6、综合成绩公布:全部考试结束后现场公布成绩,考生现场确认。
(四)体检
拟聘人员由医院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毒品检测及本行业医疗、执业注册标准进行,应聘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当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医院收到复检申请10个工作日内,指定复检医院,组织申请复检的应聘人员复检。复检原则上应当更换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符合资质的医院进行。复检按照体检规范的要求和程序进行,并按照规定的体检标准独立作出体检结论,必要时复检医院可组织会诊讨论后作出体检结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后仍不合格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如体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隐瞒了既往病史,在录用后一旦发现既往病史如传染病、精神病等不符合本行业录用要求及医疗、执业注册要求的,立即取消其录用资格;在体检过程中有冒名顶替、弄虚作假行为或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五)递补
因上列情形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聘用备案
考试、考核、体检、公示等各项工作结束,对已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报县卫生健康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六、纪律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招考全过程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纪检组和社会的监督。
(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实行回避。
(二)违反招聘纪律或填报虚假信息等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
(三)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发现将予以追责和问责。
七、聘用人员管理
(一)聘用人员试用期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由医院对聘用人员进行岗位能力的考试考核。考试考核合格的,按程序办理手续并签订合同。
(二)合同签订及保险缴纳情况
1.合同签订
符合本次聘用条件的人员试用期考核合格后与其签订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聘用合同,并根据合同管理相关要求进行备案。合同期限为1年,合同期满后双方仍同意续签合同的,按照国家相关实时政策续签。如在合同到期时,医院未续签合同或合同期内出现无法履行合同内容的情况,则合同到期自行解约或提前终止合同,解约或提前终止合同当事人一方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2. 社会保险
聘用人员签订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聘用合同后,医院将按照劳动法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三)聘用人员劳动报酬
聘用人员一经录用或签订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聘用合同后,医院将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有关政策执行相关待遇,具体按照医院《编外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四)执业(职业)资格要求
录用到本次招聘岗位的所有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八、其他事项
(一)如本次招聘的专业出现空岗或缺岗的情况留待下次招聘,我院持续接受3年制专科以上学历,临床医学专业,助理医师以上职称(不含乡镇全科助理医师),年龄35周岁以下的医生报名。
(二)应聘者在报名时,必须准确、如实地提供本人的信息及联系方式,若因联系不上而影响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聘用人员必须严格履行用人单位要求的岗位职责。
(四)聘用人员的休假安排参照用人单位的行业特性及法定休息休假安排。
(五)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因履行合同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事、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的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次实施方案内容及未尽事宜、具体招聘工作由永胜县第二人民医院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888-6831064。
永胜县第二人民医院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