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德县大山乡人民政府关于招聘3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报请永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大山乡人民政府后勤岗位3名。
二、岗位职责
负责单位全区域内的保洁。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经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系统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类别之一:
1.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失业人员;
2.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3.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4.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
5.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人员;
6.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7.连续失业3个月以上的易地扶贫搬迁至城镇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注:已领取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满3年的人员及在岗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四、招聘条件
报名人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爱岗敬业精神,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具有永德县户籍,符合我省就业困难人员条件;
3.年龄:男18-59周岁、女18-54周岁以内,性别不限,需具有中专(高中)以上学历,有一定的文字综合表达能力,能熟练使用计算机;
4.做事细致认真,责任心强,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及心理素质,服从单位的管理和安排。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有违法违纪、曾受过刑事处罚、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到开除处分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享受国家无息创业贷款人员;
(4)未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经公布简章、报名、资格审查和面试、体检、录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2023年1月4日至2023年1月13日。
2.报名地点:大山乡人民政府二楼党政办公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参加招聘人员携带户口簿(户籍证明)、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到报名地点报名并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联系电话:0883-5877042,联系人:林建松。
4.体检:参照餐饮服务行业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5.录用:经资格审查、体检等程序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面试,并将面试结果在永德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一周,接受社会和参加招聘人员的监督。公示无异议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择优录用。
六、聘用及管理
1.录用后与本单位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合同期三年,试用期一个月。
2.聘用期的岗位补贴标准按省市有关规定执行(现行标准1600元/月),工资待遇包括单位部分和就业经办机构拨付部分;合同期内,享受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
3.被聘用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4.被聘人员若违反合同,本单位将终止合同、解除聘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