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江自治县南等水库管理局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双江自治县南等水库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从事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协助水库管理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端正、吃苦耐劳、责任心强,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应聘人员应符合就业困难的下列条件之一方可报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登记失业人员,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持《就业创业证》的符合公益性岗位招聘要求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包括:办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成员、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员、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失业人员、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疫情期间,将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连续失业3个月以上易地扶贫搬迁至城镇的脱贫劳动力纳入就业困难人员范畴。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双江自治县户籍人员,大专及以上学历,能熟练使用电脑及办公软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和应聘: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三、合同签订及管理
(一)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不超过三年,三年以后个人自主择业,不再续签合同。
(二)劳动合同签订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按照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管理相关办法,对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进行管理。
(三)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在劳动合同期内因特殊原因需要离岗的,依照《劳动合同法》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工资待遇
招聘的公益性岗位人员需与单位签订合同,期限为三年。合同期内,工资待遇按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执行,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五险一金),作息时间按机关事业单位规定执行,食宿自理。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3年3月9日至3月23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周末除外)。
报名地点:双江自治县沙河乡允景路1055号,南等水库管理局办公室。
联系人:赵俊雄
联系电话:0883—7625386
六、报名应提交材料
(一)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二)《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必须是已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三)高校毕业生毕业证(有学位证还需提供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取消聘用资格。
(四)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及照片电子版。
双江自治县南等水库管理局
2023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