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民族中学2024年引进高中紧缺教师公告(第二批)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专业化水平,经怒江州人民政府同意,怒江州民族中学计划面向全国引进高中紧缺学科教师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核、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引进条件及岗位
(一)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中国公民的政治权利,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93年8月及以后出生;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和专业。
(1)符合岗位学历要求的本科学历人员须为当年普通高校招生一本及以上批次录取的应往届毕业生。
(2)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及学位。所学专业以符合条件的学历证书上专业名称为准。
(3)具有与岗位需求相应学科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
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如下: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3.在机关未满最低服务年限而自行离职的公务员及现役军人;
4.2020年以来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聘用考试中存在填报虚假信息、作弊等违纪行为的人员;
5.本公告发布之日仍在岗在编的怒江州各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6.怒江州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7.聘用后即与相关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
(二)引进岗位
本次计划引进3名紧缺学科教师。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详见附件《怒江州民族中学2024年第二批引进紧缺学科教师岗位表》(附件1)。
三、引进实施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网络报名:将“报名要求”中的各项材料填写完成并统一打包,以“姓名+报名岗位”格式命名,发送至邮箱:2510979228@qq.com
2.报名时间:2024年8月30日—9月6日
3.报名要求
(1)个人电子版简历一份(PDF格式)。
(2)填写《怒江州民族中学2024年第二批引进紧缺学科教师报名表》(附件2)。
(3)报名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书材料的原件电子版(可以是图片或PDF格式)。
(4)本科学历人员除上述报名材料外还须按照岗位学历要求提供由毕业院校出具的入学时所学专业录取批次证明材料(云南省内生源考生可通过微信小程序“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网上办理平台—在线办理中自行下载打印);国(境)外毕业生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4.报名审核
由报名审核组严格按照引进计划及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的条件进行审核,并电话通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参加考核。
(二)考核
考核由笔试、面试组成。考核拟定于2024年9月12日在怒江州民族中学开展。因无法联系或未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应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1.笔试
(1)笔试方式:分学科命题制卷,统一组织考试。
(2)笔试范围:高考水平学科试题、课程标准、教育学心理学基础知识。
(3)开考比例:每个岗位参加笔试人数和引进岗位计划数原则上不得低于3:1,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4)卷面满分为100分,60分为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报考者达不到60分,视为不合格并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根据每个岗位的笔试成绩排名,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以岗位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若进入面试人数比例不足3:1,又无递补人员的岗位可按实际进入面试环节人员进行面试。
(2)面试包括学科教育教学问答和微型课堂教学,满分100分。
(3)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划定为75分。若报考者达不到75分,视为面试成绩不合格,取消引进资格。
3.综合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中,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综合成绩具体换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上述成绩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通过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并按保留两位小数的计算结果代入综合成绩的计算表达式中;综合成绩通过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如果综合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者胜出;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以微型课堂教学测试成绩高者胜出。
(三)确定拟引进人员
考核结束后,各岗位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以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拟引进人员,怒江州民族中学与拟引进人员进行洽谈并签订就业协议。
(四)资格复审及考察
1.资格复审
签订协议后,拟引进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到怒江州教育体育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是对考生报名时提交的所有个人信息进行最后核实)。资格复审需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原件。
2.考察
考察工作由怒江州教育体育局、怒江州民族中学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规范的通知》(云人社发〔2023〕13号)要求开展,考察采用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主要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习和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征信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同时还应建立人员入职信息与司法机关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共享联动机制,凡存在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猥亵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一律考察不合格。
资格复审或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未能按时提供相应证书或材料原件者,不予聘用。
(五)体检
由州教体局统一组织拟引进人员到具有相应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拟引进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结论合格,再行办理聘用手续。
用人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检的,需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提出,州教体局应在收到复检要求10个工作日内统一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参加体检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主动申请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怒江州教育体育局网站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递补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以在同一岗位合格分数线上的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
1.自愿放弃签订就业意向协议的;
2.拟引进人员资格复审、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自愿放弃资格复审、考察、体检的;
3.在公示期内,拟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怒江州教体局和怒江州民族中学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在本校任教服务年限不得低于5年。
四、待遇
聘用到怒江州民族中学的教师,统一纳入怒江州教育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待遇。
五、纪律
(一)引进工作严格执行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等相关规定。从事引进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应当及时汇报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并按照相关规定实行回避。引进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对不符合招聘条件,填报虚假信息、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聘用资格。
(二)本次引进工作由怒江州教育体育局、怒江州民族中学纪委进行全程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13988673110
六、重要提示
(一)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公告,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必须准确、如实地提供本人的信息及联系方式。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在引进过程中,若因不可抗拒性因素,需对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的,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三)本公告由怒江州教育体育局、怒江州民族中学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1.怒江州教育体育局0886-3623470
2.怒江州民族中学
王老师17869479847
办公室0886-3622990
怒江州民族中学
2024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