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怒江州泸水市2022年事业单位引进紧缺专业人才招聘公告
为切实加强我市人才队伍建设,全面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为泸水建设一支实力雄厚、群体优化、结构合理、德才兼备的人才队伍。经怒江州人民政府同意,泸水市发展和改革局面向全国公开引进紧缺专业人才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规范流程,面向全国,公开报名,统一考核,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引进条件及岗位
(一)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和专业;
(1)具有普通招生计划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及学位。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具体专业分类详见《专业指导目录》(附件1)。
6.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8月及以后出生;
7.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引进范围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
情形;
6.吸毒人员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7.在岗在编的怒江州各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二)引进岗位
本次引进2名紧缺专业人员。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详见《泸水市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紧缺专业人才引进计划表》(附件2)
三、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nujiang.gov.cn/rsj、“摆时之乡·中国泸水网”https://www.ls.gov.cn/、泸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ynls.gov.cn/html/zwgk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网络报名与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2年8月29日至2022年9月9日
现场报名地点:怒江州泸水市行政中心4楼B405室
网络报名邮箱:fg3627964@163.com
联系电话:0886-3627964
3.报名要求
(1)参加现场报名的应聘者需向现场工作人员提交本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书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色照片2张,并如实填写《泸水市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引进紧缺专业人员报名表》(附件3)。
(2)参加网络报名的应聘者将本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泸水市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紧缺专业人员报名表》等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书材料的原件扫描件以电子版形式压缩打包后发送至网络报名电子邮箱进行报名。(文件名格式:姓名+所学专业)。
4.报名审核
现场报名由工作人员现场反馈审核结果;网络报名的按照引进岗位所设置的各项要求对报名人员所具备的条件进行审核,从提交报名资料起的5个工作日内由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反馈审核结果。
(三)考核
1.考核时间及地点
考核时间:拟定于2022年9月中旬,时间另行通知。
考核地点:怒江州泸水市行政中心4楼A407室。
如具体考核时间及地点有变动,由泸水市发展和改革局统一通知。届时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到场参加考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核。
2.考核方式:本次考核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将在面试前3天电话通知入选人员。面试考核采取百分制,满分为100分。
3.开考比例:本次考核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各岗位可等额开考。
4.最低考核分数线:本次考核划定60分为考核的最低控制分数线。若报考者的考核综合成绩达不到60分,视为该报考者在该岗位的考核综合成绩不合格,不得参与该岗位后续的聘用环节。若出现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报考人员弃权的情况,可以递补一次。
5.考核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若成绩相同,则由用人单位组织现场加试确定拟引进人员。
(四)签订就业协议
考核结束后,按照“择优聘用”的原则,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泸水市发展和改革局与拟引进人员进行洽谈并签订就业协议。
(五)资格复审
签订协议后拟引进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到泸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是对考生报名时提交的所有个人信息进行最后核实。资格复审需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原件。
(六)考察
考察工作通过查阅个人档案,深入了解拟引进人员的政治素质、现实表现和遵纪守法等情况,主要侧重于考察在校表现和现实表现。拟引进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个人档案转递至泸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七)体检
拟引进人员资格复审及考察合格后,由泸水市发展改革局统一组织到泸水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拟引进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的拟引进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泸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递补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以按照本岗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
1.拟引进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在拟聘用公示期结束前,拟聘人员放弃聘用的。
(十)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泸水市发展和改革局报泸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在用人单位服务年限不得低于5年。
四、纪律要求
本次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测评暂行办法》的规定,切实做好引进工作,如有弄虚作假的,必须严肃查处。对违反规定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参加考核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的被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用人单位负责人和从事引进工作的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当及时汇报领导小组,并按规定进行回避。
五、监督
本次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工作由泸水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发展和改革局纪检组进行全程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六、重要提示
(一)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公告,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必须准确、如实地提供本人的信息及联系方式。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在引进过程中,报考人员须关注当地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并严格遵守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考生进入面试地点一律佩戴口罩,要出示“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及48小时核酸检测结果。
七、咨询电话
泸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86-3630840
泸水市发展和改革局:0886-3627964
李老师:13988690707
附件:
泸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