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云南 > 怒江

报名入口

云南怒江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招聘编外3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28 16:34:09

怒江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怒江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需要,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怒江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经普办)拟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3名从事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资格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政治立场坚定,公道正派,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廉洁奉公,遵纪守法;
 
3.具备大专以上学历;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专业不限,能熟练使用电脑及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
 
7.具有统计专业技术职称或统计调查相关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道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为编外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时间、地点、办法、程序
 
(一)报名时间:7月28日起至7月30日,全天。
 
(三)报名地点:州统计局5楼501办公室(联系电话:13988648251,邮箱:87126160@qq.com)
 
(四)报名办法:采用现场、线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相关工作证明、五分照片一张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填写好报名表。
 
(五)报名程序:通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择优确定招聘对象。
 
(六)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薪资待遇
 
(一)受聘人员为经普办编外工作人员,月工资3500元(含社会保险)。
 
(二)经普办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一聘,按需续聘。
 
(三)食宿自理。
 
四、相关事项
 
(一)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有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经普办将通过电话形式通知拟录用人员,未录用人员不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不再退回。
 
(三)本公告由经普办负责解释,电话:0886—3032280。
 
 
怒江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