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开招聘18名协管员的公告
由于工作需要,按照相关规定,泸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从事城市管理执法辅助工作的协管员,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招聘。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泸水市户籍;
2.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城市管理事业;
3.年龄满18周以上女性岁40周岁及以下、男性45周岁及以下,身体健康;
4.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有驾驶证且有驾驶经历者、退役军人、城市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5.办公室文秘2名。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初始学历),有基本的办公软件操作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不符合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使用和管理
(一)协管工作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签订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签订后,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制定协管员管理相关办法,对协管员进行管理。
(三)协管员在劳动合同期内因特殊原因需要离岗的,依照《劳动合同法》和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面试人员。
(二)招聘采用面谈的方式,由泸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人员进行面谈,根据面谈情况,由面试评委会确定拟聘用人员,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三)面试通过人员,经体检合格后,正式确定聘用人员。
五、工资待遇
协管员工资为月工资3500元(含五险+绩效)。
六、报名要求
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本人须携带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学历证)原件及其他本人认为需要提交的材料。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9日至1月5日(节假日及周六、周日除外),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报名地点:泸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综合行政执法稽查队办公室
联系人:李海燕传真及联系电话:0886-3052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