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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云南普洱景东县卫生健康系统急需紧缺人才招聘8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15 14:32:57
  2024年景东彝族自治县卫生健康系统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公告
 
  为加强景东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景东县卫生健康系统2024年计划招聘急需紧缺人才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景东县人民医院招聘4人。
 
  (二)景东县中医医院招聘2人。
 
  (三)景东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2人。
 
  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普洱市景东县2024年卫健系统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2022年、2023年、2024年),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且学习成绩平均达良好以上;若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可不受应届毕业生的限制;
 
  2.年龄条件为18周岁及以上(2006年4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9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放宽至40周岁(1984年4月1日以后出生);
 
  3.本次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教育部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附件3、4)执行。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6.必须承诺在聘用单位服务期不少于5周年(含试用期);
 
  7.户籍不限;
 
  8.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2.2024年4月1日前被普洱市各级事业单位通过急需紧缺人才招聘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
 
  3.2024年4月1日前经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录用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聘用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无论是否办理辞职手续;不含因提升学历层次就学办理辞职手续的人员;
 
  4.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在普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浪费考录资源尚在禁考期限的人员,历年普洱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因严重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限的人员;
 
  5.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含取得本科、硕士研究生学历在读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6.现役军人;
 
  7.聘用后与招聘单位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回避情形的人员;
 
  8.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式
 
  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与资格审核、面试、签订协议、资格复审、体检、公示、审批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公告在景东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http://www.jingdong.gov.cn/)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确认和现场报名的方式;在第一场已完成招聘的岗位,第二场报名时不再进行该岗位的报名。
 
  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重复报名、不符合招聘对象、招聘条件及具体岗位需求的视为无效报名。
 
  第一场:
 
  (1)时间:2024年4月1日上午09:00-12:00。
 
  (2)地点:昆明医科大学西苑体育场(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呈贡新城雨花街道春融西路1168号)。
 
  第二场:
 
  (1)时间:2024年4月2日上午09:00-12:00。
 
  (2)地点:云南中医药大学呈贡校区五行广场。
 
  2.报名所需材料:
 
  必须按岗位要求提供相应证书、证件原件进行审核,否则不予资格审核通过。
 
  (1)《普洱市景东县2024年卫健系统急需紧缺人才招聘报名推荐表》和《景东县2024年急需紧缺人才招聘未就业承诺书》(请应聘人员在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填写)。
 
  (2)报考人员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本人身份证、大学在校学习成绩单(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原件扫描件及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2024年毕业生暂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可用院系证明代替,由考生本人书面承诺,但必须在拟聘用人员公示前提供以上证书原件)。
 
  (三)资格审核
 
  资格初审由考核组根据公告、岗位条件等要求采用人工审核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需按要求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报名材料。
 
  (四)初选
 
  由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的学历层次、所学专业、毕业时间、学业成绩、个人特长、获奖情况以及是否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等方面进行审核,按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不低于3: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原则上取消岗位面试,但经县人才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可按该岗位实际报名审查合格人数进行面试。
 
  经初选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由招聘单位通知考生参加面试,若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一律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招聘单位可以另行递补面试人员。
 
  (五)面试(具体详见附件5《面试有关事项》)
 
  1.面试对象
 
  经初选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最终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
 
  2.面试方式
 
  结构化。
 
  3.面试时间
 
  (1)第一场:2024年4月1日13:00至面试结束(如有变动,最终以面试组织实施单位通知为准)。
 
  第二场:2024年4月2日13:00至面试结束(如有变动,最终以面试组织实施单位通知为准)。
 
  (2)参加当天面试的全部考生持身份证按照面试组织实施单位规定的时间准时进入考生候考室。
 
  (3)每个考场指导时间:
 
  每名考生面试时间20分钟。
 
  4.面试地点
 
  昆明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六)签订三方协议
 
  面试结束后,根据同一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人选,按规定签订就业协议(含各学校协议或三方协议)及补充协议。如应聘人员放弃签订协议的,在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至低的原则依次递补。其成绩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签订三方协议和补充协议。
 
  四、资格复审、考察和体检
 
  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人员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考察和体检,考察、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一)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考生必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2024年毕业生须于拟聘用人员公示前提供以上证书原件)。在资格复审时须本人持原件提交审核单位进行审验,同时提交复印件各一份,考生签订《普洱市事业单位招聘诚信守法承诺书》。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察
 
  签订三方协议的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学籍档案、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原件,由景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景东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考察,考察的重点是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与报名时填报情况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不予聘用。
 
  (三)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标准执行。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体检医院为景东县人民医院,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按规定进行一次复检,从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提交书面复检申请,招聘单位应在3个工作日内安排报考者复检;招聘单位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从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医院为普洱市人民医院或普洱市中医医院。《体检操作手册》中要求当场复检的项目,必须在当日完成复检,当场复检在初检医院完成。除当场复检项目外的复检,应更换体检医院进行复检。体检、复检费用自理。
 
  五、公示和聘用、递补事项
 
  (一)招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景东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http://www.jingdong.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必须实名反映。
 
  (三)招聘过程中,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者资格复审、考察、体检和公示环节等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由景东县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应聘人员在任一招聘环节自动放弃的,需填写《自愿放弃面试承诺书》(模板见附件4),个人签字按手印后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jdxwjj02@126.com或由招聘单位2个以上工作人员记录后视为自动放弃招聘。
 
  六、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通知下发后,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人才,均为普洱市景东县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按政策规定享受待遇。
 
  八、其他事项
 
  (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景东县卫生健康局(李老师:13577957837)
 
  2.景东县人民医院(杨老师:18187909608)
 
  3.景东县中医医院(李老师:13578194606)
 
  4.景东县疾控中心(普老师:18760859446)
 
  (二)查询网站
 
  景东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http://www.jingdong.gov.cn/)。
 
  (三)特别提示
 
  1.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景东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http://www.jingdong.gov.cn/)”发布的相关招聘通知、公告。同时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以公告、电话、短信通知等形式通知考生进行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及其他事项的,均视为有效通知,请考生在招聘期间确保报名时所留的电话畅通,因考生本人不及时上网查阅信息或电话联系不畅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2.报考人员必须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如果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两者不一致,由此造成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后果均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考的岗位相符,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从严处理直至追究造假者的法律责任。
 
  3.每个招聘环节都将对考生严格进行资格审查,对在任何一个环节审查出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该考生的后续招聘环节。
 
  4.三方协议(含补充协议)一旦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有权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5.本公告附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九、组织纪律
 
  (一)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文件规定处理。
 
  (二)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有参加本次招聘活动的工作人员涉及履职回避情形的,按规定进行回避,不及时报告或有意隐瞒的,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依规给予组织处理或处分。
 
  (三)各位应聘人员须认真对待此次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工作,谨慎报名,参与资格复审但未参加后续招聘环节、签订协议后放弃、未按规定到聘用单位报到等行为属于浪费考录资源的行为,将记入事业单位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取消考试聘用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普洱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
 
  十、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景东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景东彝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