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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普洱西盟县公安局招聘监察机关留置对象看护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12 13:38:30

西盟县公安局公开招聘监察机关留置对象看护人员公告

 

为适应监察体制改革需要,优化公安机关警力资源配置,西盟佤族自治县公安局(以下简称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招聘3名留置看护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职责及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岗位为留置看护人员,主要工作职责为完成市监委留置对象看护任务,为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

 

本次招聘的留置看护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国家公务员身份,不纳入编制管理,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招聘人数:3人(男性)。

 

二招聘资格条件

 

留置看护人员的招聘坚持公开、公正、平等、择优的原则。具体条件如下: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二)自愿从事留置看护和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三)生源地或户籍不限;

 

(四)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五)18周岁以上(2006年08月19日及以前出生),45周岁以下(1978年08月19日及以后出生);

 

(六)中共党员、退伍军人、警校毕业生、建档立卡户子女及少数民族并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人员在成绩相同条件下,优先聘用;

 

(七)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有犯罪嫌疑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的;

 

4.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5.直系亲属、配偶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者;

 

6.有吸毒史、参加过邪教组织活动的人员;

 

7.患有严重身体疾病或精神疾病,患有癫痫等间歇性疾病以及不宜从事留置看护工作疾病的;

 

8.身体有纹身或有明显疤痕的人员;

 

9.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高校学生,已就业人员未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以及国家法律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10.在职在编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11.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基本原则

 

留置看护人员招聘工作分为:报名、资格审核、体能测试、政审、面试、体检、公示和聘用。

 

(一)报名

 

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需本人前往县公安局四楼政工室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2024年08月19日至08月23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1.岗位查询

 

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职责及招聘人数》,详情请关注“西盟警方”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

 

2.现场报名流程

 

(1)现场报名流程为:自行下载《西盟佤族自治县留置看护人员报名表》→《考生诚信承诺书》填写→本人随身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前往报名点报名→将相关材料交工作人员审核。

 

需提供材料如下:①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等材料的原件。②同时提交以上证件及材料复印件(A4型纸)各1份、近期正面白底免冠大1寸照片1张。

 

(2)报考人员需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个人信息,因个人填写的信息和所附的相关证件材料有误和不完整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责任;对于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随时终止或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并按照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规定予以处理。

 

(二)资格审核

 

由县公安局政工室负责审核,资格审核合格后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

 

(三)体能测试

 

资格审核合格的人员进入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按照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及其所附标准开展。

 

体能测试的项目如下:

 

1.10米×4往返跑;

 

2.男子1000米跑;

 

3.纵跳摸高。

 

其标准按照招录人民警察标准(人社部发〔2011〕48号)进行,即:

 

男子组

 

 

体能测试由西盟县公安局组织实施,其中纵跳摸高可测试三次,取最好成绩;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只能测试一次。

 

体能测试未通过的不给予进入面试。

 

(四)政审

 

本次招聘留置看护人员政审工作按《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考核政审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

 

(五)面试

 

体能测试、政审合格者,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照聘用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同岗位人员出现成绩并列,则以女子800米测试用时最短者进入体检。

 

考生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医院为西盟县人民医院,体检费用由个人支付;如有体检不合格的,按照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1.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请关注“西盟警方”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公示期为5天。

 

2.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为保护考生权益,反映问题时必须实名反映。

 

西盟县公安局政工室电话:0879-8342880。

 

四合同签订和待遇保障

 

县公安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初次为2年,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续签、变更或终止劳动合同。

 

留置看护人员待遇参照2020年县公安局文职人员工资标准执行,每人每月3954元(含个人需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五其他要求

 

(一)考生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通过“西盟警方”微信公众号了解考试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公告,若因考生个人原因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在招聘及聘用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县监委、县公安局可随时终止或取消其参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留置看护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司警官 0879--8342880

 

西盟县公安局

 

2024年08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