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普洱市第一中学2023年公开遴选教师公告
根据《普洱市市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结合云南省普洱市第一中学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云南省普洱市第一中学公开遴选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岗位
云南省普洱市第一中学拟公开遴选教师7名,其中,高中数学教师3名、高中政治教师2名、高中生物教师2名。具体岗位详见《云南省普洱市第一中学2023年公开遴选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公开遴选范围
全国范围内学校(公益一类)在职在编教师。
三、遴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2年8月30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或任教学科必须与公开遴选岗位一致。
3.具有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具有中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参加工作以来年度履职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的在职在编人员。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和履职能力。
5.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公开遴选岗位所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在职在编,从事高中相应学科教学5年及以上(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0日),现仍在高中相应学科教学岗位。现任职务(岗位等级)以报名时的任职为准。
7.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必备条件
原则上普洱市范围内每个县(区)同时遴选人数不超过两人。报考人员在具备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担任过县(区)级及以上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或成员。
2.获得县(区)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员称号之一。
3.近三年从事高中教学工作,所教学科成绩其中一年平均分或单科最高分(综合科以总分计)在高考或省、市统测中在该县(区)排名前三。
4.曾受过县(区)级及以上党委政府通报表扬、表彰;曾获县(区)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课堂教学竞赛一等奖、市级二等奖及以上层次奖项;主持县(区)级及以上课题并顺利结题。
5.工作以来担任过2年及以上班主任或备课组长。
6.工作以来担任过1年及以上年级组长。
7.工作以来担任过1年及以上教研组长或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
8.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普通招生计划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或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遴选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四)有关事项说明
报考人员现任职务(职级)或岗位等级高于遴选岗位(等级)要求的,遴选后,其职务(职级)或岗位等级、工资待遇等按所报考岗位确定,不再保留原职务(职级)或岗位等级及相关待遇。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电子邮箱网络报名,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23年 8月16日8:00至2023年 8 月20日18:00。
3.资料上传: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限内将相关报名材料扫描件,以PDF文件格式报送至普洱市第一中学邮箱(pesdyzx@126.com),超时报送的视为报名无效;复印件须在正面上方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经办人姓名、复印日期”,要求内容清晰、可辨。
(1)《普洱市公开遴选教师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户口簿、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3)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本人学历(学位)证明材料(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
(4)《全国人事档案专项审核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扫描件。
(5)《云南省普洱市第一中学2023年公开遴选教师(专业学科教师)经历业绩评价表》(附件3)及符合必备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
(6)近期免冠小一寸白底彩色照片3张及电子版(JPG格式、600像素*600像素)。
(二)资格初审
由普洱市第一中学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后,按照学业成绩、个人特长以及是否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等情况由公开遴选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择优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普洱市人民政府网(www.pes.gov.cn)“通知公告”栏进行5天公示。
五、考试
遴选岗位与进入面试人员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若达不到1:3的,由公开遴选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报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可降低开考比例。
(一)面试
1.面试方式:试讲(占面试成绩70%)和面谈(占面试成绩30%)。
2.面试程序:面试当天,在人大、政协的监督下由面试考官现场出题。每位报考人员拿到密封的试讲课题后依次备课20分钟,备课结束后报考人员按照准备的教学设计依次进行试讲,每位报考人员面试总时间控制在25分钟内(其中:试讲时间15分钟,试讲结束后,即开展面谈,时间10分钟)。
3.试讲内容:试讲主要考察教学专业素养。
4.面谈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政治素养、综合素养、与遴选岗位的匹配度。
5.面试评委组成:分别设数学评委组、政治评委组、生物评委组,每个评委组由7名专业人员组成(主评委1人,指定产生;其他评委6人)。
6.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7.面试资料:评委评分表、成绩汇总表等有关资料由考务工作人员收集整理、留存归档。
(二)经历业绩评价
根据《云南省普洱市第一中学2023年公开遴选教师(专业学科教师)经历业绩评价表》(附件3)的评分标准,由专家评委组进行评分。
(三)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满分100分,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70%)+经历业绩评价(30%),总成绩不低于70分的人员方可进入后续环节,按照总成绩岗位排名和拟遴选岗位人数,原则上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达不到1:2比例的,经公开遴选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考察人选。
1.面试成绩计算:面试(试讲+面谈)总分100分(占总成绩70%),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计算出每个人员得分(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当天公布。
2.经历业绩评价(占总成绩30%,折算后的分数保留两位小数):主要评价应试者教学竞赛、教学业绩、课题研究、荣誉表彰等,经历业绩评价成绩在普洱市人民政府网公布。符合面试条件的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普洱市第一中学提供相关经历业绩评价证明材料,逾期不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普洱市第一中学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采取现场考察、查阅个人档案的方法进行,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业务素质,查询违法犯罪记录等方面的情况。对拟遴选的教职人员应统一提交司法机关进行核查,凡存在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猥亵、吸毒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一律不予办理遴选调动。
七、体检
体检医院为普洱市人民医院或普洱市中医医院,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按规定进行一次复检,从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市一中提交书面复检申请,市一中应在接到申请的3个工作日内安排报考者复检;市一中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从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医院为普洱市人民医院或普洱市中医医院。要求当场复检的项目,必须在当日完成复检,当场复检在初检医院完成。除当场复检项目外的复检,应更换体检医院进行复检。体检、复检费用自理。体检包含吸毒人员的检测项目,一经确认为吸毒人员,不予聘用。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出现考察不合格、体检不合格或人员放弃的,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可按在同一岗位总成绩(70分以上的)从高到低进行考察递补一次。
八、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和岗位要求,拟遴选人员由普洱市第一中学公开遴选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报普洱教育体育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并在普洱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pes.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九、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期满,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程序办理遴选调动手续。调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拟选调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聘任手续,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工作,相关情况报市级组织人社部门。
十、回避
参加遴选工作的有关人员须严格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如有回避规定第十二条规定情形的,应向普洱市第一中学公开遴选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回避申请,经批准后退出相关遴选活动。
十一、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遴选过程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公布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监督。公开遴选工作邀请市人大、市政协、市人社局全程监督。
(二)参加公开遴选工作的人员,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依规办事。违反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遴选工作有关信息通过普洱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pes.gov.cn)进行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普洱市人民政府网了解公开遴选相关通知、公告,同时,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看或电话联络不上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相关纪律,弄虚作假报名参加遴选的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其参与遴选资格。参加遴选人员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总成绩达到最低分数线及以上的人员,因个人原因放弃体检等后续相关遴选环节的,视为浪费遴选资源,取消当年遴选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普洱市第一中学的遴选考试。
十二、其他事项
在遴选组织实施过程中,应试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按照公告要求积极配合做好遴选相关工作,不得通过各种渠道打听与遴选面试等有关的信息,请报名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普洱市教育体育局和普洱市第一中学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普洱市教育体育局人事科0879-2138573
普洱市第一中学办公室0879-2122932
普洱市教育体育局 普洱市第一中学
202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