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县公务用车管理中心驾驶员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县公务用车管理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驾驶员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政治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正派,组织性纪律性强,有吃苦耐劳精神,热爱驾驶工作,爱岗敬业,无不良嗜好。
2.持B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有5年以上汽车驾驶经历,驾驶技术过硬,未发生过重大交通事故。持有A1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优先。
3.洱源县户籍,常住洱源县城,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男性,40周岁以下,持有A1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应有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请报名人员提供县级医院视力鉴定报告)。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聘
1.受过治安或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处分期间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在境内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
5.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二、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3年8月11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直至聘满为止。
(二)报名办法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需携带毕业证原件、身份证原件、驾驶证原件、医院视力鉴定报告等到县公务用车管理中心报名并填写报名表。联系电话:0872-5129806。
三、招聘办法
(一)采用笔试、面试和驾驶实操确定聘用人选。
(二)聘用人选体检参照《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文件规定的体检标准执行。
四、招聘流程
(一)基本条件审查。
(二)笔试。
(三)面试。
(四)驾驶实操。
(五)体检。通过笔试、面试及驾驶实操的人员,自行开展健康体检(费用自理),并将体检报告交至县公务用车管理中心审核备案。
(六)公示。对经基本条件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认定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经公示无异议,按相关法律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五、薪资待遇
一经录用,工资待遇参照单位原聘用编外驾驶员标准执行(含五险),薪资待遇不低于洱源县现行最低工资标准。
洱源县公务用车管理中心
2023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