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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云南省社会科学院中国(昆明)南亚东南亚研究院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12 13:25:22

云南省社会科学院中国(昆明)南亚东南亚研究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法律法规,根据工作需要,经云南省社会科学院 中国(昆明)南亚东南亚研究院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2024年云南省社会科学院中国(昆明)南亚东南亚研究院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核,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云南省社会科学院中国(昆明)南亚东南亚研究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7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2024年云南省社会科学院 中国(昆明)南亚东南亚研究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
 
符合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具体范围和条件,详见《2024年云南省社会科学院、中国(昆明)南亚东南亚研究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表》(附件1)。报名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2024年9月1日。
 
四、应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3.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材料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线下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电话、短信等报名方式。线下现场报名的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原件扫描打包压缩,以“姓名+毕业院校+专业+应聘岗位”命名,包内材料再分类打包刻盘,报名时递交。网络报名的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原件扫描打包压缩,以“姓名+毕业院校+专业+应聘岗位”命名,发送至yskzg1610@163.com邮箱。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0日,岗位未聘满前全年接受报名应聘,岗位招满后,该岗位自动取消,不再接受报名。
 
报名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扫描件。
 
3.国(境)外毕业生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所学课程原件扫描件。《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载明专业或专业领域或专业方向。学历学位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4.应聘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须提供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5.证明本人工作技能的职称(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等级考核证书原件扫描件;
 
6.《云南省社会科学院、中国(昆明)南亚东南亚研究院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模板见附件2);
 
7.本人近期大1寸彩色免冠照(电子版);
 
8.代表性业绩成果(学术论文及被引用情况、项目、专利、专著、获奖等)原件扫描件;
 
9.个人简历(包括从高中起的详细学习经历、工作履历等)原件;
 
现场报名地址:昆明市环城西路577号云南省社会科学院16楼1610办公室。
 
网络报名邮箱:yskzg1610@163.com
 
联系人:左老师0871-64142561。
 
(二)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由云南省社会科学院负责,采用计算机和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资格初审合格者,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环节查验报名环节提交的所有材料原件。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事宜将另行公告通知,请应聘人员关注云南省社会科学院门户网站(www.sky.yn.gov.cn),保持电话畅通。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应聘或者聘用资格。
 
(三)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时,应聘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
 
4.应聘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其报名信息不得更改,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负责。
 
5.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者,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六、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等事宜将另行公告通知,请应聘人员关注云南省社会科学院门户网站(www.sky.yn.gov.cn),保持电话畅通。
 
2.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主要考察专业基础知识、外语水平、口头表述、实际操作等。
 
3.综合成绩满分100分,所有岗位设最低合格分数70分,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后均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如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第一的情况,由云南省社会科学院组织对综合成绩并列第一的应聘人员进行第二轮面试。
 
七、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考察的应聘人员。由云南省社会科学院组织开展考察工作,组织开展考察工作,采取实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等方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考察结果作为确定聘用的主要依据。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的,不予聘用,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
 
八、体检
 
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体检。由云南省社会科学院组织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应聘人员为孕产妇在孕产期的,经医院确认可以申请延期体检,待生产过后或妊娠终止,按国家相关政策产休假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招聘单位组织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的,不予聘用,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由云南省社会科学院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上(网址:http://hrss.yn.gov.cn/)和云南省社会科学院门户网站(www.sky.yn.gov.cn)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岗位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执行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工资有关政策规定。
 
十一、招聘纪律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应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招聘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开展工作时,涉及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和其他亲属关系的,本人应主动申请回避。
 
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过程中,对违反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十二、重要提示
 
(一)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通过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上(网址:http://hrss.yn.gov.cn/)和云南省社会科学院门户网站(www.sky.yn.gov.cn)面向社会发布,后续相关信息请及时关注云南省社会科学院门户网站。因查看其他渠道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专业目录参考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包括:最新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教育部认证国(境)外院校的学科专业。
 
(三)本公告附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报考失误所引发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请应聘人员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五)未尽事宜由云南省社会科学院负责解释。
 
十三、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871-64142561;
 
(二)监督电话:0871-64174955;
 
(三)招聘单位门户网站:(www.sky.yn.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