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6月15日讯: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研究,云南藏语系佛学院2022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藏汉双语教师岗位招聘人数3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迪庆州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凡符合本次报考条件的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均可报考。
四、应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至2004年6月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1年6月及以后出生)。
3.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教育教学工作的能力素质;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要求;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聘用人员需在云南藏语系佛学院至少服务8年;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2.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在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五、报名程序及资格初审
(一)发布公告
招考领导小组将通过在迪庆州政府信息公开网站(http://www.diqing.gov.cn)、人事考试服务平台(https://zk.x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1973)、云南藏语系佛学院微信公众号等发布招聘公告,报考人员可在公告上查询具体招聘人数、招聘岗位、招聘资格等条件。
(二)报名网址及时间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录人事考试服务平台(https://zk.x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1973)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进行网上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2年6月15日9:00-6月21日17:00。
(三)报名方式
此次公开招聘不接受现场、短信、邮件或来电报名,应聘人员须通过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人事考试服务平台(https://zk.x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1973)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流程如下:登陆公开招聘报名系统(网址:https://zk.x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1973)→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注册信息→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报名材料→仔细核对报名信息并确认后提交→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缴费,缴费完成后则显示报名成功。
(四)报名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根据要求上传所需材料照片,若填写的个人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云南藏语系佛学院有权取消其参加考试以及聘用资格。
(五)报名材料
考生根据所报考的岗位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扫描件须以图片形式(.jpg,.jpeg,.JPG,.JPEG)上传,每张图片不得超过1MB。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考生须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上传考生本人近期(6个月以内)免冠白色底彩色电子照片。
2.考生应将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支撑材料原件扫描后上传到报名系统。其中,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取消聘用资格。
3.请考生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填写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2),考生应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负责,面试前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参加笔试的报名费一律不予退还。
(六)资格审查。
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报考职位要求对报考者填写的信息进行审查,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资格。
初审时间:2022年6月15日9:00-6月22日24:00
(七)网上缴费。
按照《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云价收费〔2011〕15号)规定,报考考生需缴纳笔试考试费,每人50元/科(共1科)。
缴费时间:2022年6月15日9:00-6月23日24:00
(八)打印准考证
2022年6月27日-7月1日24:00
六、招聘程序
(一)笔试
按照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考试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2方可组织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招考领导小组研究报州人社局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1.笔试时间:2022年7月2日9:00-11:30
2.笔试地点:迪庆藏族自治州藏文中学。
3.笔试范围:招聘岗位学科专业知识。
4.此次专项招聘面向全国,不计民族照顾分。
5.所有笔试岗位均设置成绩分数合格线60分。
6.参加考试人员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10日内,招考领导小组将通过在迪庆州政府信息公开网站(http://www.diqing.gov.cn)、人事考试服务平台(https://zk.x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1973)、云南藏语系佛学院微信公众号公布。成绩公布后3天内云南藏语系佛学院接受考生分数查疑申请(查疑类型: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对违纪情形有异议)。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在迪庆州政府信息公开网站(http://www.diqing.gov.cn)、人事考试服务平台(https://zk.x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1973)、云南藏语系佛学院微信公众号上另行通知。
2.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不符合职位要求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后续资格。
3.资格复审时出现因人员放弃或复审不合格导致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职位,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高到底顺序进行人员递补(只递补2次)。
(三)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在最低控制分数线60分(含60分)以上人员中按岗位应聘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岗位数2:1确定每个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2.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或超过1:2以上比例的进行笔试考试后,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2:1比例进入面试(若笔试成绩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并列的一并列为面试人员)。
3.面试考察以专业知识及实践操作方式进行,以百分制计算。
4.面试由云南藏语系佛学院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测评暂行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405号)及《迪庆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或实作)实施暂行办法》(迪人﹝2004﹞14号)文件的规定,提出具体面试(或实作)方案,经迪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在监督组的监督下,组织实施。面试时,考生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原件接受复核,凡不能出示原件或复核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5.参加面试人员因自行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在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放弃面试人员必须在面试前7天向云南藏语系佛学院提交放弃面试申请,否则视为违纪人员!)。
6.面试时间及面试地点:公告或电话通知,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
(四)综合成绩计算
1.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
2.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或超过1:2以上比例的,根据招聘岗位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在确定体检人员时最后一名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总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若笔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都并列的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加试方式另行通知。)
3.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2的,面试设最低分数线60分(含60分)。以1:1确定体检人员,若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2的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总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若笔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都并列的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加试方式另行通知。)
(五)体检
1.体检人选确定。从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2.体检标准。确定为体检人选的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拟聘用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此产生的空缺岗位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体检执行回避规定,体检医生与体检人员之间如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照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及内容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此产生的空缺岗位在进入面试人员中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1.确定拟聘用人员。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2.公示。由云南藏语系佛学院统一对拟聘用人员在迪庆州政府信息公开网站(http://www.diqing.gov.cn)、人事考试服务平台(https://zk.x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1973)、云南藏语系微信公众号等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聘用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学历、毕业院校,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3.聘用。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云南藏语系佛学院将聘用请示等相关材料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手续办理完成后,由云南藏语系佛学院与聘用人签订聘用合同。
七、其他事项
(一)云南藏语系佛学院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任何考试用书。
(二)此次招聘工作在招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公布在迪庆州政府信息公开网站(http://www.diqing.gov.cn)、人事考试服务平台(https://zk.x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1973)、云南藏语系微信公众号。
(三)此次招聘的公告、政策等解释权归招聘领导小组所有。
(四)考试工作将委托有招聘资质第三方开展。
(五)疫情防控要求。
1.考生须于考前14天持续开展自我健康监测,做好每日体温测量、症状监测并进行记录,持续关注“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有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本人所在村(社区)和云南藏语系佛学院。考前3天提前申领“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人员、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旅居史(即“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有*号标记)的人员,须在考试前3天内进行2次核酸检测且每次间隔不低于24小时;14天内有边境县(市、区)旅居史人员,须在考前7天内进行2次核酸检测(最近一次检测应在考前24小时内);其他人员须在考前48小时内进行1次核酸检测。
2.疫情防控实行属地化管理,考生除知悉本公告疫情防控相关事项外,还应积极配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近期旅居地与考点所在地不一致的考生,进入考点应提前掌握并严格遵守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要求。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考试当天,考生应至少提前1.5小时到达考点。进入考点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信息,根据第一条要求出具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
4.“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黄码”或“红码”或者没有按要求出具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得进入考点。
5.需要完成管控的考生建议不参加考试或提前抵达考点所在地完成管控措施方可参加考试。
6.考生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考试:
(1)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
(2)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的;
(3)其他不符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的情况。
7.请考生注意加强个人防护。考试须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须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或做好手卫生,同时注意保持安全社交距离。进入考点内,除核验信息时须配合摘下口罩以外,考试全程均应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8.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9.对考前或考试过程中出现身体状况异常,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由驻点医疗防疫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考试条件的考生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考试。对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的,一律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院就诊排查。
10.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笔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11.建议考生在考试结束后24小时内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并进行为期14天的自我健康状况监测,14天内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或前往人员聚集场所。有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本人所在村(社区)和云南藏语系佛学院。
12.因疫情存在动态变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也将作出相应调整。如考试前出现新的疫情变化,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考点所在地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及云南藏语系佛学院的通知。
八、纪律监督及相关要求
(一)招聘工作在州人社局指导下,由州人大、政协、州委统战部、纪委监委等相关部门组成监督组,对招聘过程进行监督,同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招聘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失秘泄密、徇私舞弊行为的,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责任;对不符合条件、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对在考试期间不服从管理,无理取闹、妨碍面试工作、扰乱秩序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并根据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考生须服从本次招聘政策规定,提供符合规定并与招聘岗位相符的证件,所有毕业生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相应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书原件,毕业证的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否则不予聘用。招聘工作人员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如有违反招聘纪律、徇私舞弊行为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联系电话:0887-8881139云南藏语系佛学院
监督电话:0887-8233538迪庆州纪委监委驻迪庆州委
统部纪检监察组
0887-8226003迪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云南藏语系佛学院
202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