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关于2022年招聘科研助理的公告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以下简称“省林科院”)是全省林业和草原领域的综合性应用研究机构,致力于林业和草原关键科学技术问题的研究以及科学技术普及、培训和科技成果推广、国际合作等工作。省林科院占地总面积17831.27亩,现有科研综合楼、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等各类科研设施面积15000余平方米。现根据工作需要,面向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16名科研助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基本条件本次招聘的科研助理采用劳务派遣制,非事业编制内人员。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2.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熟练掌握日常办公软件;
3.具备良好的品行,较强的责任心,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以及较强的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身体条件;
6.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曾被开除公职记录、不良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职责及应聘条件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请将应聘材料(应聘人员登记表、简历、学历学位证、以及岗位资格条件所需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压缩打包后于2022年7月24日18:00前发送至719237225@qq.com,邮件标题及压缩包以“应聘岗位代码+姓名+电话”命名。
(二)资格审核
1.初审 省林科院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2.复审 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参加现场考核时,须携带相关材料原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以及岗位资格条件所需证明材料)以供核查。若现场复审材料未通过,则取消考核资格。
(三)考核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将以电子邮件或电话形式通知现场考核的时间及地点。应聘人员应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按时参加考核,否则视为放弃应聘。省林科院将组织专家会同纪律监督部门组织考核,并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应聘者签字确认考核成绩。省林科院根据应聘人员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选。
(四)体检拟聘人员至省林科院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若出现体检不合格情况时,参加体检人员按考核成绩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
(五)公示 省林科院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7天。
(六)聘用及派遣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省林科院工作,聘期2年。
(七)工资福利月工资不低于昆明市最低工资标准,不高于省林科院同职级在职人员工资,劳务派遣公司为聘用科研助理购买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
三、其他事项
(一)请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发送材料至邮箱,过期不予受理,恕不接待来访。
(二)应聘人员应保证提供的各种材料真实、准确,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取消资格。
(三)应聘人员在应聘工作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自理。
(四)每人限报1个岗位。
(五)项目组招聘科研助理应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六)严格按照最新防疫要求,考核时佩戴口罩,出示行程码、健康码,外地来昆的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