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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云南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面试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09 10:23:12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云南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面试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2023年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云南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就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云南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和分数线

根据《2023年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云南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中“笔试最低分数线按照笔试实际参考人数85%的通过比例划定”的要求,最低分数线为102分。在此基础上,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5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第五名的考生一并进入面试环节),人数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的,组织达到最低分数线人员进行面试。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入围面试分数线详见附件1(人员名单按照准考证号从小到大排序)。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3年6月11日17:00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要求如下:

1.发送电子邮件至lcynjrsc@126.com。

2.电子邮件标题统一按“xxx(姓名)确认参加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云南局xx岗位面试”,内容详见附件2。如报名时本人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中注明。

3.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3),经本人签名,扫描或拍照后,于2023年6月11日17:00前发送至lcynjrsc@126.com。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面试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轻重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如参加面试者放弃面试资格,则自动按照笔试分数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三、心理测评与资格复审

心理测评与资格复审于2023年6月17日下午14:00-18:00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云南局机关办公楼(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永昌路20号)进行,顺序为先开展心理测评再进行资格复审。请考生按照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提前10分钟到达测评地点参加心理测评,测评完成后方可进行资格复审。

考生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笔试准考证;

3.考生报名登记表(应附照片,按附件4模板格式如实、详细填写相关信息,个人学习、工作经历等,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工作经历需体现主要工作内容);

4.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其中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5.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大学生就业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函(须注明现工作单位工作开始时间和当前职位,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或单位公章),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有关材料;

6.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党员证明材料、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

7.报考职位所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有关材料。有多个社会工作经历的考生,需提供历次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保材料。提交确有困难的,应打印工资发放银行流水记录、工作证件、解除劳动合同材料、离职材料、工作经历材料等相关材料复印件供资格复审判断。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未进行资格审核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四、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面试于2023年6月18日8:30准时开始,请面试考生携带准考证、身份证于面试当日上午7:20前到达面试地点报到,7:30进行抽签,未按规定时间到达考点参加抽签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地点

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永昌路20号,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云南局机关办公楼。可乘3、73、89、91、127等多路公交车到达。

(三)面试方式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五、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50%+面试成绩×50%。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面试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确认人选后电话通知考生本人。

(三)体检

体检于2023年6月20日进行,请于当天上午7:30携带本人身份证、1张1寸近期免冠彩照到云南省红会医院医技楼一楼大厅集合,统一参加体检(体检时要求空腹)。体检前饮食清淡,不能饮酒。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如体检不合格,则自动按照综合成绩分数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四)考察

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对个人经历、历史不清楚,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视为考察不合格。最终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原则确定拟聘用人员。

六、注意事项

(一)请参加面试考生近期务必保持手机和电话畅通,以便及时将有关信息通知考生。如因考生个人原因造成的问题,后果自负。

(二)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面试。

(三)严格遵守面试、体检、考察等相关规定,诚信应考,杜绝一切作弊行为。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得携带电子产品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手机等电子产品须交工作人员临时保管)。如有作弊行为,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记入诚信档案,追究相应法律责任。考生不要相互交流与考试有关的信息,以免将来引起纠纷和诉讼。

(四)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隐瞒真实及存在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生交通、食宿和体检费用自理,本次面试不提供停车场地,考生以外的人员不得进入考点。

联系方式:0871-64145364,64141673(传真)

附件:1.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参加面试确认书(样式)

3.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4.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云南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云南局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