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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云南曲靖宣威市人民政府来宾街道办事处招聘编制外3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12 14:07:51

宣威市人民政府来宾街道办事处2024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宣威市人民政府来宾街道办事处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编制外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择优聘用。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宣威市人民政府来宾街道办事处2024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招聘具体事务。
 
三、招聘计划
 
本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3名,其中党群服务中心工作人员2名,城乡规划建设中心工作人员1名。本次招聘公告通过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s://www.xw.gov.cn/)进行公告,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服务群众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
 
(三)事业心和责任感较强,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勇于创新的精神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四)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五)身体健康,须具有宣威市户籍。
 
(六)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
 
(七)具备招聘职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1.党群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备一定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能熟练使用各类办公软件。
 
2.城乡规划建设中心工作人员: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同等条件下,有从事规划、财务行业经历者优先。
 
(八)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参加非法组织和邪教组织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在国家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的;
 
5.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五、报名方式及相关要求
 
(一)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需要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将报名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980861529@qq.com(文件夹命名为“姓名+岗位名称+电话”)工作人员按照岗位所需条件对报考人员所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经审核合格后准予报考。
 
(二)报名时间:2024年3月19日至2024年3月21日,共3天,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三)报考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宣威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报名表》(附件1)(需附上照片);
 
2.本人亲自签名的《宣威市人民政府来宾街道办事处2024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2);
 
3.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扫描件;
 
4.本人有效毕业证以及学位证原件扫描件;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及相关证明原件扫描件;
 
7.属复退军人的还需提供《退伍证》原件扫描件。
 
六、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任何时间和环节查出不符合本次招聘公告所列条件的考生,将立即取消其报考资格。
 
不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报名资格不合格,取消本次报名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面试
 
此次招聘不受报名人数限制,任何一个岗位只要有人报考且资格审查合格就可开考。
 
(一)本次招聘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接受纪委监委和社会的监督。
 
(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应变能力和与工作岗位的匹配程度。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三)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报考人员需持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参加。
 
(四)未按要求按时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八、体检
 
(一)确定体检人选:依照所报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由宣威市人民政府来宾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通知考生体检时间、地点和相关注意事项。
 
(二)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进行吸毒史排查。体检统一组织到县级及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结果须附胸片及结论。不按时参加体检者不予录用,因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岗位缺额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递补及递补相关事项。
 
(三)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应聘者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应聘者自负。应聘者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九、考察
 
在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参照公务员考察等有关要求进行。出现考察不合格现象时,按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递补。
 
十、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经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在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为保护考生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在招录各环节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不能聘用,按照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聘用
 
宣威市人民政府来宾街道办事处2024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汇总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十一、薪资待遇
 
聘用后,签订劳动合同,购买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工资待遇按以下标准执行:
 
党群服务中心工作人员:3000元;
 
城乡规划建设中心工作人员:3000元;
 
注:以上工资待遇包含单位和个人应缴纳保险部分。
 
十二、纪律及监督
 
(一)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委监委和社会的监督。
 
(二)对违反考试纪律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
 
(三)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回避。
 
(四)对违反考试纪律规定、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的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和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三、其他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组织或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前培训。
 
本方案由宣威市人民政府来宾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8487345327(李女士)13769727400(朱先生)
 
监督电话:0874-7942089(来宾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
 
 
 
宣威市人民政府来宾街道办事处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