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良县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因审判工作需要,陆良县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方式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3名。资格条件详见《陆良县人民法院2024年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公开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宪法、法律;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4月—2006年4月期间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
7.具有一定的专业能力;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或者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其他不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4月8日—4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
陆良县人民法院政治部510室。
(三)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本人需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报名。相关材料:
1.《陆良县人民法院2024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表》(附件2)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
3.本人近期半寸免冠正装蓝底彩色照片(2张)及电子版本JPG格式,照片名称填写为“姓名+身份证号码”。
(四)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束后将另行通知后续考试时间及地点。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三部分。
1.笔试。笔试内容为法律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写作等书记员从业相关知识,满分100分。
2.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满分100分。
3.综合成绩计算: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0%=综合成绩。
按综合成绩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4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报名人数不足4人或出现报考人员放弃等其他影响面试比例的情形,按实际进入面试人员开展面试,不再递补;若前面名次人数已足4名的,按前面名次人数进行面试,若出现并列第四名的情形,一并进入面试。
4.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满分100分。测试内容为聘用岗位所需的综合能力和素质。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7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总成绩计算:综合成绩+面试成绩×30%=总成绩。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仍然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察。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体检结论公告后的第二天考生本人可以申请复检,否则视为放弃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申请复检考生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考察。将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采取审查档案或实地考察等方法,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六、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将在陆良县人民法院官方网站(http://llfy.ynqjzy.gov.cn/index.shtml)及陆良县人民法院官方公众号“陆良法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节假日顺延)。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为保护考生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公示期间因出现问题或个人放弃形成岗位空缺的,依次递补。经考察、公示合格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3个月。
七、工资待遇及其他
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按照省级保障书记员标准执行,包括实发工资及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章及国家关于休息休假的相关规定,保障聘用人员的休息休假权利。聘用人员履行合同期间,患病、负伤、因公伤残、患职业病,退休、死亡及女职工生育等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陆良县人民法院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执行。
八、储备人员
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60分以上,未聘用的人员作为聘用制书记员储备人员,出现空缺时可从储备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相关程序补录。储备期间为本次招录后至下次招录前。
九、监督检查
整个招聘过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陆良县纪委监委驻县法院纪检监察组全程进行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取消聘用资格的处罚。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为:陆良县人民法院政治部:0874—6325042;陆良县纪委监委驻县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0874—6338877。
陆良县人民法院
2024年04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