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师宗县委政法委员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师宗县委政法委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县普法强基专项行动办辅助岗位,主要从事普法宣传相关业务工作,招聘人数1人。
(二)维稳指导室辅助岗位,主要从事文件处理工作,招聘人数1人。
(三)综治督导室辅助岗位,主要从事文件处理工作,招聘人数2人。
三、招聘条件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方可报名。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二)曲靖市户籍,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意愿并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登记过失业的以下就业困难人员:连续失业满一年以上人员、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应届的高校毕业生(即毕业时间不超过12个月)、连续失业3个月以上的易地搬迁至城镇的脱贫劳动力,或是零就业家庭人员、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男年满50周岁以上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城市户籍人员。
(三)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吃苦耐劳、服从安排,热爱政法工作、服务意识强;能熟练操作计算机,有一定的文字处理能力及沟通协调能力,同等条件下,法学类、文秘类、财务管理类专业优先。
(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
3.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4.已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创业者(持有营业执照人员);
5.注销营业执照不满一年人员;
6.已享受满3年公益性岗位或享受过就业相关政策补助的人员;
7.其他不适宜聘用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4月9日至2024年4月12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节假日和周末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地点:师宗县委政法委政治部(地址:师宗县民政局侧楼五楼)。
联系人:田老师,联系电话:15887919641。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主及本人页)、毕业证、《就业创业登记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A4规格复印件各1份,1寸免冠彩色近照2张。所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二)资格审核
按照招聘条件,由师宗县委政法委会同县人社局组织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结果不合格者,不再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划定最低分数控制线70分。报名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由于自愿(自动)放弃造成岗位空缺的,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达不到最低分数控制线的,不再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面试人员必须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无法联系或未按时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体检及聘用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面试合格者需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若出现体检不合格者或体检阶段放弃造成岗位空缺的,则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递补。
体检合格后拟聘用人员情况将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聘用人员待遇及其他事项
(一)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属用人单位编制外合同用工,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工资为1690元。试用期满符合用人单位要求的正式聘用,工资为2500元/月(含社会保险),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聘用期限为3年,期满自谋职业。
(二)聘用期间,若违反相关管理规定、不能按要求圆满完成工作任务或出现重大失误、对单位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三)被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师宗县委政法委报到,未经师宗县委政法委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四)本次招聘工作严格遵守各项规定,严肃纪律,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有关规定的,视情节轻重依纪依规进行处理。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师宗县委政法委负责解释。
中共师宗县委政法委员会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