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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曲靖陆良县民政局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人员招聘12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2-10-31 15:56:55

陆良县民政局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云南省民政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府购买服务 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通知》(云民社救【2019】1号),陆良县民政局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工作人员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招聘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人员12名。其中:县民政局机关招聘6名,板桥镇民政所、马街镇民政所、活水乡民政所、小百户镇民政所、大莫古镇民政所、芳华镇民政所各招聘1名。应聘者报名只可选择1个岗位,多岗位报名视为无效。

三、招聘公告的发布

本公告通过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陆良M向社会公布。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2、具有陆良县户籍,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1986年10月至2004年10月期间出生);

3、德才兼备,爱岗敬业,热爱民政工作,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道德品质以及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含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熟练掌握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和公文写作。

(二)不符合应聘条件的情形如下: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被单位除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日至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陆良县民政局办公楼大会议室(二楼),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6333579

(三)报名要求:报名形式:本次招聘不接受网上报名,由本人持相关证件到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陆良县民政局公开招聘社会救助经办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报名前请在附件中自行下载填写后打印,报名时须提交纸质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本人须携带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和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的须提交原件及复印件。

个人所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四)准考证领取

报名审核通过的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和审核通过的《报名表》,于2022年11月 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到陆良县民政局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六、录取方式

(一)录取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

(二)笔试由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陆良县民政局组织实施。本次招聘不提供或推荐考试参考用书,不委托任何个人或部门举办培训辅导。

笔试时间:2022年11月6日上午9:00-11:30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行政综合能力测试及民政业务知识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告。

(三)面试。面试工作由县民政局组织,面试人员为笔试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每个岗位按照笔试成绩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专业基础知识、口头表达能力、实际操作等。

面试时间11月12日上午8:30,面试地点:县民政局。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的考生笔试成绩加5分。如果综合成绩相同优先录用面试成绩高者。被录用者根据综合成绩高低优先选择对应岗位。

七、公示

经笔试、面试、资格复审等程序确定拟聘用对象,在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对象。

县民政局将对考察对象的个人档案按档案核查要求进行审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发现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八、体检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11月15日,体检地点:陆良县培芳医院(北辰院区)。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等所产生的岗位空缺,在报考考生中,以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九、聘用及人员管理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县民政局统一进行岗前培训,经培训考试合格者,由陆良县民政局委托陆良县华威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与被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聘用期限3年,一年一聘。最低服务期限须满一年方可办理辞职。

三年期满经考核评聘为优秀者可续签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如有违法违纪或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一经发现,陆良县民政局可单方解除聘用合同。

2、工资待遇:此次招聘的人员,主要从事县乡民政事务性工作,不纳入行政事业编制管理。

工资待遇包括基本工资2500元(含社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绩效工资500元+各类社会保险(参照企业职工保险标准执行)。

3.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人员是“统一招聘、统一管理,县、乡民政部门使用”的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必须服从陆良县民政局的统一领导和管理。

十、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全过程接受陆良县纪委监委驻县民政局纪检组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有关规定试行公务回避。

十一、严格遵守陆良县疫情防控要求

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报名时,请主动接受“云南健康码”、“通讯大数据行程卡”检查,如果出现七日内从曲靖市以外其他地区返陆的,须提交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笔试和面试及后续招聘环节均需持“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以及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场,并配合考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本次招聘工作相关事宜由陆良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岗位计划表、报名表.docx

陆良县民政局

2022-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