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沾益区司法局关于招募法律援助志愿者的公告
为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参与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工作,增强法律援助工作力量,推进我区法律援助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志愿服务条例》《法律援助志愿者管理办法》等规定,曲靖市沾益区司法局决定面向全市招募法律援助志愿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原则
坚持自愿报名、择优录用的原则进行招募。
二、招募专业
本次招募的法律援助志愿者,专业服务类别主要是法律服务类(含法律咨询、法律宣传、刑事辩护、民事代理等)。
三、服务范围
此次招募的法律援助志愿者,由沾益区司法局根据其个人专业特长,安排提供下列服务:
(一)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刑事辩护与代理、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国家赔偿案件的诉讼代理及非诉讼代理、值班律师法律帮助、劳动争议调解与仲裁代理等法律援助服务;
(二)为受援人提供外语翻译、心理疏导等相关服务;
(三)为法律援助经费筹集提供支持,参与法律援助的宣传、培训、理论研究、案件质量评估等工作。
(四)到乡镇(街道)、村社等开展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法治宣传等志愿服务活动。
(五)根据工作需要参加其他相关业务工作。
四、服务期限及报酬
此次招募的志愿者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后签订服务协议,服务协议一年一签,服务时间为一年,每月发放补助2500元,不购买社会保险。如一年内志愿者因个人原因离职,离职当月起停止发放补助。一年期满考核合格后,根据需要可以续期,服务时间最长不超过三年。服务届满后自然解除服务关系,招募方不支付任何费用。
五、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二)热心公益,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有志参加法律援助和志愿服务事业;
(三)法律专业大专及以上、非法律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熟悉电脑操作,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
(四)具备参加法律援助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工作要求;
(五)年龄18岁—35周岁,其余条件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但不超过40周岁;
(六)具备与所参加的法律援助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有违纪违法记录,受过刑事处罚的;
(三)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四)有不良信用记录的;
(五)因违法违规被取消法律援助志愿者身份的。
五、报名审核
(一)报名时间:2022年12月8日起至12月15日18:00时止。
(二)材料审核:报名人员报名时需提交报名表、毕业证等相关学历证书复印件、简历表、工作经历、近期彩色照片一张等相关证明。
(三)报名方式及地点:可采取网上报名及现场报名两种方式。网上报名:材料扫描电子版(PDF版)发送到电子邮箱:zysfzg@126.com。现场报名地点:曲靖市沾益区司法局三楼政治处(306室、309室),12月9日、10日周末不接受现场报名。咨询电话:3057991、3055193。
联系人:孙丽华18087403896、何丽18087403887。
(四)审核登记:区司法局对收到的报名表进行审核,召开党组会进行分析研判,对符合条件者进行面谈,择优确定入选人员名单。初审合格人员体检合格后正式录用,建立法律援助志愿者名册。
六、服务管理
(一)法律援助志愿者的工作时间,与沾益区司法局在职人员同步。区司法局根据工作需要,择时组织志愿者进行法律援助业务培训,定期或者不定期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志愿服务。
(二)对登记在册的法律援助志愿者,依照《法律援助志愿者管理办法》和省市区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对以法律援助志愿者名义进行营利性活动,或者收取受援人财物或其他利益的;同一年度内三次不能完成预先约定的服务,或者因服务质量不合格被受援人投诉三次及三次以上的;不服从工作安排,无故不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的;违反相关执业行为规范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取消其法律援助志愿者身份。
(三)法律援助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由志愿服务组织单位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经费支持,记录志愿服务情况。司法行政机关将根据法律援助志愿者的服务时长、服务效果及工作态度等,开展综合评估考核。评估考核不合格者,服务期满停止服务关系,评估考核合格者,可以继续录用。
特此公告
曲靖市沾益区司法局
202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