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麒麟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曲靖市麒麟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并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专业要求
本次招聘公益性岗位共5名,专业不限。
三、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良好,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道德素质。
(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性别不限。
(三)办理了《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登记失业时间连续一年及以上且未享受过其它就业优惠政策。
(四)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
(五)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普通话标准流畅。
(六)有一定的文字功底,能熟练使用计算机、传真机等办公设备、熟练操作各类办公软件和业务系统,有较强的保密意识。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有违法犯罪记录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
3.被相关单位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
4.持有营业执照或注销营业执照时间不满一年的;
5.其他不宜应聘人员。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3年4月4日至4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方式及地点: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参加招聘人员到曲靖市麒麟区南宁东路21号(麒麟区政务服务管理局3楼309室组织人事科)报名。联系电话:0874-6195396。
(三)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曲靖市麒麟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报名表》(见附件);
2.本人毕业证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所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3.本人名下未办过营业执照(或本人名下营业执照注销时间满1年以上)承诺书(自己书写打印);
4.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五、资格审核
委托曲靖市麒麟区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进行资格审核。
六、组织面谈
面谈由曲靖市麒麟区政务服务管理局组织,根据报名、资格审核情况,结合岗位需要,综合分析学历、专业、经历等情况确定面谈人员,面谈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政审及聘用
通过面谈的人员需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相关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如报考人员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拟聘用人员由曲靖市麒麟区政务服务管理局按照有关规定公示后办理聘用手续。
八、纪律要求
(一)报名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报名后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名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其本人负责。
(三)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招聘工作主管部门可随时中止或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九、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纳入公益性岗位管理范围。
(二)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合格后正式聘用,签订劳动合同,服务期限为三年,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三)试用期工资每月1750元,正式聘用后工资为每月3250元(含社会保险)。
(四)本公告由曲靖市麒麟区政务服务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曲靖市麒麟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报名表.doc
曲靖市麒麟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