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泽县司法局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会泽县司法局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并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 社区矫正公益类岗2名;
(二) 基层法律服务公益类岗2名。
三、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会泽县户籍人员;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5年5月22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8年5月22日及以后出生)人员;
5.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学、汉语言文学类专业,熟悉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具备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熟悉各类法律法规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招聘岗位具体条件
1.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且有失业登记证人员;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有低保证人员;
3.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效毕业生(登记失业需满6个月);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曾被相关单位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
4.已享受过公益性岗位的人员;
5.持有营业执照或注销营业执照时间不满一年的;
6.不符合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时间
2023年5月22日至5月26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报名方式
(一)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地点:会泽县司法局政治部(木府路与瑞丰路交叉口),联系人:平翠莲、李娟 , 联系电话:0874-5508458、5126461 。
(二)报名所需材料:1.本人身份证;2.毕业证;3.户口簿(户主及本人页);4.《就业创业证》5.《就业失业登记证》;6.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7.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报名时,提供以上材料原件及A4规格复印件各一份,所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弄虚作假取消聘用资格。
六、资格审核
会泽县司法局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报会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审。
七、组织面试
面试由会泽县司法局组织实施,根据报名情况、资格审核情况,结合岗位需要,综合分析学历、经历等情况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体检、政审及聘用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到县级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者列为政审对象,由县司法局对政审对象有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进行政审。根据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报会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会泽县司法局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合同签订及管理
(一)所招聘人员纳入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范围;
(二)聘用人员与会泽县司法局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三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按相关规定发放试用期工资;
(三)劳动合同签订后,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管理相关办法以及单位的规章制度对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进行管理;
(四)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在劳动合同期内因特殊原因需要离岗的,依照《劳动合同法》和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五)聘用后工资为每人每月3700元(含单位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个人缴纳部分),食宿自理;
(六)本公告由会泽县司法局负责解释。
会泽县司法局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