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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云南曲靖罗平县教育体育局遴选县外教师15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05 11:37:57

罗平县教育体育局2023年公开遴选县外教师方案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教师补充渠道,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推动罗平教育体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经中共罗平县委教育体育工作委员会研究,报请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县外公开遴选在职在编教师到我县任教。现将遴选方案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党管人才、服务发展大局、突出市场导向、体现分类施策、扩大人才开放的基本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工作原则。
 
二、遴选范围和人数
 
(一)遴选范围
 
罗平县外财政全额拨款在职在编教师。户籍或原户籍属罗平县的教师;已婚人员,夫妻一方户籍或原户籍属罗平县的教师;父亲或母亲在罗平县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并属于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教师。
 
(二)选调人数
 
计划面向县外公开遴选在职在编教师15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可根据报名情况调整遴选岗位计划数。
 
三、选调条件
 
(一)报名参加遴选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心健康;
 
5.在职在编教师(尚在定向服务期内的人员除外),且工作满2年及以上(时间计算截至2023年7月19日),同时近两年年度考核和师德师风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不含试用期);
 
6.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报考岗位相应学段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
 
7.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遴选条件;
 
8.所在单位(乡镇街道小学为中心学校)、主管部门和同级人社部门同意报考;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处理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遴选有其他限制规定的;
 
4.吸毒人员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
 
遴选公告(含遴选计划)在罗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uoping.gov.cn/)进行公告。请考生自行登录、查询获取相关遴选信息,因查看不及时或因查看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报名方式、时间及开考比例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7月19日至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共3天,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3.报名地点:罗平县教育体育局(罗平县罗雄街道万峰路6号)。
 
4.开考比例:遴选岗位计划人数与报名通过有效人数须达到1:3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县教体局可根据报名情况调整遴选岗位计划数,若不能调整则缩减或取消相应岗位遴选计划人数。
 
(三)报名资格审查及所需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过程,对在任何时间和环节发现不符合本次遴选条件要求的,立即取消该教师相应报考资格和调动资格。现场报名时由工作人员按照本方案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能证明本人(夫妻一方)户籍或原户籍属罗平的有效材料;父亲或母亲属罗平县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证明材料。
 
2.《罗平县教育体育局2023年公开遴选县外教师报名推荐表》一式二份(附件2);
 
3.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夫妻一方户籍或原户籍属罗平县的,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6.录用为编内人员的录用审批表或录用文件复印件,2022年9月至2023年8月《事业单位岗位聘任书》(小合同)复印件1份(复印件须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提供人、提供日期并加盖县教体局人事科公章);
 
7.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2张;
 
8.《罗平县教育体育局2023年公开遴选县外教师报考诚信承诺书》原件2份(附件3);
 
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要真实、有效并对其负责,对不具备选调条件、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提供虚假信息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报名考试费
 
每名报考人员交报名费50元,在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交费。
 
(五)遴选方式
 
1.采用笔试的方式进行遴选,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3.报考人员须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4.考试内容及分值:笔试内容围绕现行中小学、幼儿园教材等相关知识拟定,满分100分。
 
5.笔试成绩在罗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同时在罗平县教育体育局公示栏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罗平县教育体育局根据选调计划,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拟体检、考察人选。若最后一名分数相同无法确定进入后续遴选程序人员的,依次按照军人配偶优先,烈士子女或配偶优先,夫妻分居者优先,照顾父母者优先,参工时间早者优先,全日制学历高者优先确定进入拟体检、考察人选,若还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考察程序。拟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在罗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1.体检。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办理调动手续。体检由罗平县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对体检结论有疑问,须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罗平县教育体育局组织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处理。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2.考察。根据遴选岗位要求,由罗平县教育体育局对报考人员的承诺事项及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
 
因考生本人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所产生的岗位空缺,根据报考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的依次递补(若分数相同,按照第四条第六款规定确定递补进入体检、考察人员),递补人员体检、考察合格确定为拟选调人员。
 
(七)公示
 
罗平县教育体育局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在罗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确定为选调人员。若公示期间有反映,经查实不符合选调资格或自动放弃所产生的岗位空缺,依次递补。
 
(八)办理调动手续和选岗
 
遴选岗位由罗平县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到设岗学校,按照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选调人员依次进行选岗(城区学校所设岗位,报考人员所在学校须为城区学校方可选择;若选岗人员均不符合区域要求的,则按照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选岗)。因选调人员自愿(自动)放弃调动资格造成岗位空缺的,按照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办理调动手续和选岗同步进行。选调人员须在罗平县教体系统服务满5年方可申请调动。
 
六、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遴选工作应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投诉电话或邮箱,主动邀请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群众的举报和申诉控告。
 
(二)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相应遴选资格,5年内禁止参加罗平县事业单位遴选考试。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从事公开遴选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公开遴选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办事。公开遴选工作应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违反遴选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本次公开选调工作,成立罗平县教育体育局公开遴选县外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教育体育局人事科,具体负责公开遴选的日常工作。
 
八、重要提示
 
(一)本公告所附文件与公告具有同等效力,请报考者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二)报考人员需保持手机电话邮箱等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遴选单位及时通知联系,因联系不畅造成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
 
九、本方案由罗平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罗平县教育体育局人事科0874-8212654
 
监督电话:
 
罗平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0874-8226285
 
罗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4-8226236
 
 
 
 
罗平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