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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云南文山市市级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3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17 14:22:41

2024年文山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市级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促进事业单位人才顺畅有序流动,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机制,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管理办法》和《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调配办法的通知》(文市政办发〔2023〕128号),经市人民政府批准,2024年文山市市级事业单位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30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岗位
 
2024年文山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30名(专业技术岗位26名,管理岗位4名)。公开选调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等详见《2024年文山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见附件1)。
 
二、报名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报名范围
 
全市范围内财政全额供养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
 
1.报名参加公开选调的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近3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1983年7月18日及以后出生),具体以《岗位计划表》为准。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岗位要求详见《岗位计划表》。
 
(7)热爱工作,公道正派,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较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
 
(8)新招聘人员乡镇工作须满5年以上(含试用期)或在市级单位工作满3年以上(含试用期),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尚在新聘用试用期间的。
 
(2)未满最低服务年限及其他约定年限的。
 
(3)尚在领导干部岗位任职试用期的。
 
(4)与所报考选调单位相关人员存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回避规定》的回避情形的。
 
(5)党纪政纪处分期或者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此次公开选调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委托文山安心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具体负责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工作,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考察等程序。按照发布通告、报考人员所在单位核准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和体检、组织考察、递补、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通告
 
在文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nwss.gov.cn)发布《2024年文山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通告》。
 
(二)报考人员所在单位核准
 
报考人员如实填写《2024年文山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2)。请报考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对报名资格、廉洁自律情况等进行审核把关,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印章。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优化事业单位干部队伍结构,促进人才队伍合理有序流动的重要举措,各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积极配合,不得设置门槛和条件限制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报考。对于政治素质不过硬、作风不扎实、工作不在状态、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不专心工作,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不得推荐报考。
 
(三)报名
 
每名报考人员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1.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及岗位要求的人员,登录文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nwss.gov.cn/)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报名表》。与报名所需材料一并提供进行资格审查。
 
2.报名时间:2024年7月18日至2024年7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文山市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2楼,李老师14769213675,阳老师13888047610。
 
4.报名要求:报名时应根据报考岗位提供如下材料(按照所列顺序整理)
 
(1)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一寸彩色纸质照片1张(纸质照片背面写上“姓名+身份证号码”)及JPG格式的电子版本。
 
(2)本人签字按手印的《报名表》原件一份。
 
(3)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近3年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
 
(6)有效期内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7)岗位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5.资格审查:现场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选调程序,审查结果详见《资格审核人数和岗位裁减情况》。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任何环节均可取消选调资格。
 
6.报名情况公布:公开选调岗位人数与符合报名条件的报名人数的比例为1:3。若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选调岗位人数或裁减选调岗位。资格审核人数和岗位裁减情况于2024年7月22日在文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nwss.gov.cn/)进行公布。
 
7.准考证领取:报考人员于2024年7月24日到文山市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2楼现场领取准考证。准考证为参加选调的重要身份证明,请妥善保管,后续各环节均须出具准考证和身份证。
 
四、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组成,均采取百分制计分,所有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运用能力以及岗位匹配的相应知识。
 
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时间:2024年7月27日09:00至11:30。
 
笔试地点:文山市区,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近三个月内出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笔试成绩最后1名出现并列,则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通过文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nwss.gov.cn/)公布。
 
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可在成绩公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凭本人身份证申请查疑,逾期不予受理。
 
2024年8月2日17:30分前出现自动弃权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二)面试。
 
1.面试时间:2024年8月3日上午9:00-面试结束。
 
2.面试地点:在笔试成绩公布时同步公布。
 
3.面试方式
 
(1)中共文山市委党校岗位: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
 
(2)其他岗位:采取无领导小组面试的方式进行。
 
4.面试内容
 
(1)中共文山市委党校岗位: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等为重点,主要考察考生的教学能力和专业素质。备课时间20分钟,面试时间10分钟。
 
(2)其他岗位: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面试测评总分为100分,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选调程序。未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与后续选调过程。
 
(三)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组织考察人选。若出现综合成绩并列(保留两位小数的综合成绩如相同,视为并列)时,按面试、笔试成绩的先后顺序依次确定;若仍然无法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的,须进行加试,不得超计划确定人选。综合成绩、体检和组织考察人选通过文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nwss.gov.cn/)公布。
 
(四)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选岗。体检工作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和岗位计划数确定拟选调人员。合并岗位按照拟选调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岗,选定岗位后不得更改。
 
选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组织考察。公开选调单位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岗位匹配性进行全面考察。在档案审核中发现“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原始依据材料存在问题,任职资格条件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取消选调资格。
 
组织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七)公示及办理调动手续。拟选调人员名单在文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nwss.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调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调动,待查实后再作出决定。
 
体检、组织考察、选岗或公示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从进入面试并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顺延递补,并对递补人员进行体检、组织考察和公示。
 
五、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选调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群众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严格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的规定和要求实行回避。
 
(三)参加公开选调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依规办事。违反选调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对违反相关纪律,弄虚作假报名参加选调的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其参加选调资格,记入诚信档案。
 
(五)报考人员应保证报考时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阅或通讯方式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六、咨询电话
 
(一)报考政策咨询电话:0876—2629229。
 
(二)选调岗位咨询电话:选调岗位计划由公开选调单位编报,与选调岗位资格条件有关的问题,请咨询公开选调单位和主管部门。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七、其他
 
未尽事宜由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选调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