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关县人民法院2024年公开招考聘用制书记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司法改革,加强马关县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省管聘用制书记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马关县人民法院计划招聘省管聘用制书记员3名,主要从事法院审判执行等职能的辅助性工作,不具备公务员身份。
二招聘方式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报考年龄在18-35周岁。
3.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4.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熟悉Word、Excel等电子办公自动化技术,专业不限。能熟练打字、具有法律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有从事法律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5.直系亲属、配偶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直系血亲、本人曾参加过等邪教组织活动的,有吸毒史的。
6.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步骤
(1)提交报名申请
现场报名:
时间:2024年7月17日至7月22日(8:00—11:30,14:30—17:30)。
地点:马关县骏城路373号,马关县人民法院政治部。
如实填写详细信息,填报职位,完成报名申请。
(2)报名资料
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①《马关县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人员报名登记表》贴照片。②有效身份证、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③在职人员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④个人小1寸证件照1张。⑤与报名条件相关的其他材料。每名报名人员限报1个职位,多报无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考试资格。本次公开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3)注意事项
委托他人报名的,须当场提供报名所需材料。委托他人报名的,须提交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
2.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在收到报名信息后及时完成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招聘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违规违纪的,招聘机关均可以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岗位技能测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占综合成绩20%。
报考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和笔试考试用品(黑色碳素笔、2B铅笔、橡皮等),按准考证标明的时间、考点和要求自行前往参加笔试。
2.岗位技能测试
岗位技能测试采取计算机考试方式进行,测试内容以文字录入测试为主,包括看打、听打,每场考试时间约20分钟。岗位技能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占综合成绩的30%。
3.面试
岗位技能测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岗位技能测试成绩之和,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以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含末位并列人员),若出现自动放弃者,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岗位技能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如出现该岗位无人递补或人数不足1:3比例的岗位可进行等额面试。
面试由马关县人民法院统一命题,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占综合成绩的50%。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应变等能力,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
4.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20%+岗位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按照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依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排名先后,如再出现面试成绩相同的情况则依照岗位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排名先后。
笔试、岗位技能测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由马关县人民法院按规定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拟定7月27日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如考生对首次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查一次,复查申请应于收到体检结果的7个工作日内提出。最终体检结果以复检医院的结论为准。
(六)政审
由县法院政治部抽调相关部门人员组织实施,根据拟招聘岗位要求开展考察工作。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若体检和考察人员自愿放弃或出现不合格的情形,空缺名额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通过考核确定拟聘人选,经院党组研究同意后,将考核结果对外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8月5日—8月9日),公示期满后未发现不适于聘用情形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所反映问题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报考人须确保预留联系手机保持畅通,以便联系;因报考人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的,由报考人自行承担后果。
本次招考的人员为马关县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参与法院的司法辅助工作,实行劳动合同管理,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继续履行合同,不合格者解除合同。试用期工资月薪320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工资月薪4000元。试用期及签订劳动合同后的工资月薪含单位和个人应缴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等。
办理聘用手续之前,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劳动关系须自行协商解除,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方可办理聘用手续。否则将按规定取消报考人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签订劳动合同后,在服务期内提出辞职的,必须提前1个月提出申请,并经院党组批准同意后,方可办理辞职手续。
三招聘纪律
对有下列情形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三)有其它违纪情形的。
四其他要求
(一)笔试、技能测试、面试工作由马关县人民法院组织。
(二)为严肃干部人事纪律,保证招聘工作的公正性,马关县纪委监委驻县人民法院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三)本公告由马关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本次招聘活动中,因考生原因造成意外伤害的,由考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四)公开招聘的有关信息主要通过马关县人民法院网发布(http://ws.mgfy.gov.cn/index.shtml)。招聘期间,请报考人员主动关注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保证报考时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阅或通讯方式不畅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本公告如有变动,以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本次聘用制人员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若社会上出现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报名地址及咨询电话:马关县骏城路373号,0876-713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