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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文山麻栗坡县委党校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22 16:30:44

中共麻栗坡县委党校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2020〕20号)规定,中共麻栗坡县委党校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开招聘。

二、招聘对象、应聘条件及资格审查

(一)户口、性别、年龄及学历要求

1.安保人员:

(1)麻栗坡县城镇户口,男性,年龄18—50周岁。

(2)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学历。身高1.65米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矫正视力1.0以上,无纹身,无口吃,无重听。

(3)复转军人优先。高中(含职业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优先。

2.保洁人员:

(1)麻栗坡县城镇户口,男女不限,年龄18—50周岁。

(2)小学及以上文化程度学历。

(3)具有保洁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招聘对象

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应聘:

1.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有劳动能力的持证残疾人;

4.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5.女满40周岁,满50周岁以上的大龄失业人员。

(三)应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2.热爱基层工作,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公道正派、品行端正,讲原则,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吃苦耐劳的精神,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无传染疾病,无家族精神性疾病遗传史。

4.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工作能力,安保人员要求会基本的电脑操作。

5.被聘用后的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单位工作安排。

(四)资格审查

符合上述范围、对象及条件的人员必须经过资格审核和认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后,方可参加报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招聘:

1.曾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未解除处分的;

4.其他不宜参加公开招聘的情形。

三、招聘岗位、人数、工作地点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门卫保安人员:2人。

2.保洁员:2人。

(二)工作地点:中共麻栗坡县委党校(麻栗坡磨山小寨)。

四、待遇情况

(一)岗位工资:

门卫保安人员:月薪2200元(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个人缴费部分);

保洁员:月薪1600元(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个人缴费部分)。

(二)合同期限:服务期内合同一年一聘(总服务期最多不超过三年)。

五、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就业创业证、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A4规格。

六、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3年3月22日至2023年4月12日(周末、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中共麻栗坡县委党校(麻栗坡磨山小寨)。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七、体检

由招聘单位组织进行体检,体检费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完成常规体检后需提交体检表,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

八、公示、聘用

经过面试确定公示拟聘用人选,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并到人社部门进行就业登记和劳动用工备案。

九、招聘联系方式

联系人:陆佳云

联系电话:0876-3016212,14769679398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麻栗坡县委党校负责解释。

                                                      中共麻栗坡县委党校

                                                                       2023年3月22日